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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了解房产年限到期后该怎么操作呢?

154****1852 | 2018-11-07 00:06:30

已有3个回答

  • 146****3335

    房屋产权期限同建设用地有使用期限。物权法区分了住宅用地和其他用地两类。
    1、对于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为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物权法只规定自动续期,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仍然归产权人所有,但物权法未规定续期费用,需要等待以后法律、法规予以明确。
    2、非住宅用地的,到期后,是否能够续期以及续期费用,按到时的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8-11-07 00:06:54
  • 148****2158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房屋产权年限 :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性质:《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查看全文↓ 2018-11-07 00:06:49
  • 142****1087

    土地证和房产证自动作废,要重新办理。其中办理土地证的费用会占很大一部分。土地证办出了,再重新办理房产证。费用会根据即时情况定的,各地不尽相同,看到时你的房子所在地的土地价格而定。

    查看全文↓ 2018-11-07 00:06:45

相关问题

  • 1、所谓房产产权70年的说法是误解,准确来说,70年期限是对于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期限而言,房屋所有权是终身所有,无所谓是否到期。2、依据《物权法》,房屋存在即享有所有权,除非房屋灭失。当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如果地上房屋依然存在并可以使用将自动续期,国家是无权收回的,不过业主应该按照国家政策续交土地使用费(租赁费)。3、关于土地使用费应严格区别于市场地价,将远远低于市场地价,所以业主续费将不会构成巨大经济压力。当然,关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续费标准,需要国家出台明确政策。4、按照此前的一些案例,一般房屋的土地使用期限还未到期,因为城市化进程及周边城市环境要求,这些房屋均已进行了拆迁改造,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拆迁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原业主会得到“拆一还一”的新房安置、拆迁补偿费、过渡安置费等等安置措施和经济补偿,业主的权益并未受到影响,相反会得到补偿,居住环境也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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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这是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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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的产权年限是什么?房屋的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地类型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40年、工业用地50年、综合用地50年。二、房屋的产权年限如何计算?(1)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的。不同的房子,产权年限是不同的。例如,开发商拿地时间是2000年,商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A于2005年购买了该开发商的房屋,则其剩余的年限为65年(2070年-2005年)。(2)公房公房的产权年限与以上三种房子不同,他的土地使用年限从第一笔土地收益金开始计算,由于土地使用性质不同,一般上市时要补交土地收益金。需要注意的是,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本楼栋第一套房上市之日算起的。例如,一个建成于1980年的公房小区,某栋楼在2000年第一次出现了二手房交易,那么这栋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就从2000年开始算起,到期时间是2070年。三、怎么查询房屋产权年限?由于拆迁、工期、开发商拿了地以后不能立即开发销售等各种原因,导致你当时买的房屋产权不满规定的年限,影响到你的利益,有必要查询一下产权年限。查询方法如下:可以看下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房产证上登记的日期只是办证的日期,即房屋的登记日期,而不是土地的使用期限。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内,有一栏“土地使用期限”,能够清晰的看出来土地的使用年限以及土地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四、房屋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国土资源部出台了过渡性措施:(1)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2)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3)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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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产权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的权是归属于国家和集体的,在我国是没有土地私有制度的,因此,购买房屋的时候我们不仅有房产证,还会有一个土地使用证,在房产证上没有具体的期限,但是在土地使用证上却有一个期限,所以结合两个概念来说,实际上,我们的房产也是有产权年限的。针对普通住宅,房屋的产权期限为70年,70年之后,土地租赁的时间到期,土地将收归国家。那么问题来了,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二、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实很多时候,土地租赁的期限还没有到期,大部分的房屋便已经规划拆迁了,而拆迁之后房主将拥有新的房产,拥有新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时间也自然而然的重新开始计算。但是现实生活中也不乏有一些个例出现,也存在7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的情况,而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是有据可循的:《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中提及了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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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国家规定 年限到期的房子 需要补交3%的土地出让金 补交之后 使用期限 顺延不过问题是 按什么价格补交 是原始的成交价格 还是重新评估 这个差距可是很大的啊政府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毕竟 中国的商品房才30年 就是40年期限的商业地产 也还有十年的时间才到期啊等等看吧 这个谁都不知道不过现阶段中国房屋的平均寿命是30年 你的房子等不到70年 就得拆了 用不着想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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