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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后还可以要回吗?

152****6767 | 2018-11-07 08:08:49

已有4个回答

  • 133****5773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已经过户的只有符合法定撤销条件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定撤销权的三种情况: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时间期限: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你表述的情况基本上无法撤销,除非有法定撤销的三种情况,且要在规定的期限内。

    查看全文↓ 2018-11-07 08:09:56
  • 152****8178

    房产证已经过户,那说明房屋产权已经发了变化,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变更。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变动的规则是有效的合同+不动产产权登记已经办理产权过户,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发生了法律的效力,返还房屋程序很难实行,整个交易和转让都已经完成。
    但还是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房产过户。
    一、赠与性质 
    赠与已经交付的,就不能任意撤销,已经过户不能随意要回来。要撤销赠与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二、买卖性质
    买卖合同是要在真实、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如存在合同违约或不履行事项比如购房没有付款证明或收条,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或者存在合同欺诈等违约事项,有权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并且拿着法律的判决书到房管局办理再过户手续。
    参考: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查看全文↓ 2018-11-07 08:09:41
  • 144****2345

    房产证已经过户好了,原来的房主肯定是不能要的回去的::
    因为房产证已经过户,就是有了新的法定归属权了,这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是任何原房权主,都要不回去的。
    除非新房产证产权人愿意,才能要回房产权的。

    查看全文↓ 2018-11-07 08:09:19
  • 142****4207

    办理过户了就要不回来了。
    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
    1、双方在房屋交易合同签订三十日过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身有效身份证明、转让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生气,并且申报成交价格。这个国家好算税。
    2、房地产有关部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生情书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还有现场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

    查看全文↓ 2018-11-07 08:09:16

相关问题

  • 注意事项房产过户注意事项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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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是契约(合同)行为的一种。过户完成说明契约行为已经生效。所有权的转移已经具备法律效力。这是一种不可反悔的民事行为。无特殊情况(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的无效合同的四种情况)是能要回来的。如果想要回来就得与对方协商,重新履行契约行为,重新进行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但要规定缴纳税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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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已经过户,那说明房屋产权已经发了变化,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变更。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变动的规则是有效的合同+不动产产权登记已经办理产权过户,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发生了法律的效力,返还房屋程序很难实行,整个交易和转让都已经完成。但还是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房产过户。一、赠与性质 赠与已经交付的,就不能任意撤销,已经过户不能随意要回来。要撤销赠与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二、买卖性质买卖合同是要在真实、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如存在合同违约或不履行事项比如购房没有付款证明或收条,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或者存在合同欺诈等违约事项,有权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并且拿着法律的判决书到房管局办理再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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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已经发生了物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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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已经过户的只有符合法定撤销条件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定撤销权的三种情况: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时间期限: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你表述的情况基本上无法撤销,除非有法定撤销的三种情况,且要在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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