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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与赠予有什么区别?

138****9600 | 2018-11-13 20:38:43

已有3个回答

  • 136****7852

    一、主要区别:赠与房产过户和买卖过户主要区别是税收不同。

    1.赠与过户:
    如果这套房产以后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后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2.交易过户:
    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1.5%、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营业税差价的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二、 拓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也就意识到这曾是个税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为此专门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该通知把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分为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
    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两者之间的费用差别。而且同样的办理过户后,有没有区别。特别是那些现在想买别人的一套二手房,因为没满5年,买卖过户费用较多,所以很多人就想和卖方协商算成是亲属赠与(找人帮忙办公证),就是想问下这样办的房产证和买卖过户办的证有区别么?害怕将来卖方能不能根据这个发生纠纷?
    十二年前国家为此专门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把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分为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
    三、情况分析:
    你所说的属于第三种情况。同时规定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赠与可以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但是,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也就是说,如果你以后转让的话,要按转让价减去受赠时的税金、公证费等合理费用后(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不能扣除),全额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按1-3%的核定税率征收。

    查看全文↓ 2018-11-13 20:39:20
  • 147****0924

    房产过户时,有继承、买卖、赠与3种方式,房产赠与是房产过户里的一种形式。
    房产赠与指的是:个人或单位将拥有所属权的房产转赠给他人的行为。个人将房地产转赠给他人,根据受赠人的不同,需要办理的手续和赠与流程也不同,一般分为亲属间普通赠与和无亲属关系的无偿赠与两种情况。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这两种情况:
    一、亲属间的普通赠与房产过户流程
    亲属间的房产过户除了赠与这种方式之外,还有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
    根据《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不征收契税的。
    二、无亲属关系的无偿赠与房产过户流程
    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办理公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材料;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房屋过户需要过户双方的夫妻双方同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并提交资料,如果房屋的贷款未还清,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

    查看全文↓ 2018-11-13 20:39:12
  • 141****8375

    根据《契税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其中,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包括屋赠与的,所以房屋赠与和房屋继承不同,是要交纳契税的。
    另外,根据财税(2009)78号文,只有近亲属之间和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无偿赠与才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这样的: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三条的规定,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因此,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当然也可由赠与方直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因为赠与是个单务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得到被赠与人的同意就可成立。
    赠与的公证费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
    **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赠与的申请书,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原来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材料以及缴纳的契税收据。因为需要征收契税,房地产中心要求受赠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

    查看全文↓ 2018-11-13 20:39:09

相关问题

  • 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和公证费,得到公证书,再去办理赠与过户,缴纳全额契税3%--4%,手续费几百元,赠与得到的住房,再次卖掉,需要承担全额房价减去办理赠与时候花费,这个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买卖,是看卖家情况来定税费,是否满五唯一,是的话,买卖过户,可以免除5.55%营业税,以及免除1%个税,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契税依据面积90平以下是1%,买家有其他住房,契税就是3%--4%,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以上税费,依照住房评估价计算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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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直系亲属赠与免个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视同买卖,需要支付个税,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此外还有契税3%和公证费1%。买卖法: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常见的方式,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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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更名:是开发商这一层级的操作,这时房本还没有,购房者手里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正式的产权。这时,开发商收回原先签的合同,与购房者再重新给你签一份有你名字的合同(加上想加的名字),这时开发商会跟你收取一定的更名费,之后开发商会通知你办房本。这种在没有房本的情况下,将转让房产的现拥有者通过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形式更改到另一个或更多人的名下,使其他人成为该房产拥有者的交易方式就是更房产名。房产更名手续是通过开发商而不是房地产交易!3、过户:就是房屋的产权证已经下来了,要想产权证上换成你的名字就必须到房管局指定的交易去过户,当然这时是必须要交纳一定的税费的。就是将转让房产的原产权人变更为现购买方的产权人的一个过程就叫做过户。过户是通过房地产交易合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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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了二手房只签了合同而不去办理过户手续,办不办理公证都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房屋的交易是以产权过户登记为标准,会有以下的风险:1、过户之前发生拆迁行为;如果过户前发生了市政规划折迁,则房屋的产权会被冻结,一旦冻结将不能发生过户,拆迁赔偿也只认产权人本人。2、现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产权人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则极有可能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资产,以后法院处置他的资产,将优先赔偿第一次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3、由于公证处和房管局并没有联网,现产权人可以挂失房产证又另外出售办理过户。公证与过户的区别:假设A把房子卖给B。尚未过户。只做了公证。然后A又把房子卖给了C,过户了。然后B不开心了。找A打官司。**后的结果:房子归C,A退钱给B(也有违约金)但是,房子B是不可能得到的。公证,能够尽可能保证你的资产不会收到损害。但是不能保证房子归你。这就是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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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你的这种想法五年前也曾经有人这样做过,当时国家税务总局也就意识到这曾是个税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为此专门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该通知把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分为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你所说的属于第三种情况。同时规定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赠与可以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但是,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也就是说,如果你以后转让的话,要按转让价减去受赠时的税金、公证费等合理费用后(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不能扣除),全额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按1-3%的核定税率征收。综合一述,从当前来看可以节约部分税收,从长远看,税收负担更重。这就是区别点。详细情况你可以仔细研读“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原文,这对于你正确决策是很有利的。个人对政策有理解,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