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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清楚住房公积金到哪里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148****8154 | 2018-11-13 22:43:08

已有3个回答

  • 148****3866

    准备好材料,在网上办事大厅预约提取业务,随后到预约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到公积金业务银行办理手续。

    提取公积金条件有: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查看全文↓ 2018-11-13 22:43:56
  • 152****8726

    住房公积金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条件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查看全文↓ 2018-11-13 22:43:50
  • 155****3121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一般情况下,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根据现有的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照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提出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及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本人离休、退休的;
    3、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本人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提取);
    6、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7、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是发生了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9、因自然灾害或是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查看全文↓ 2018-11-13 22:43:44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条件有: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首次提取: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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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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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就是审批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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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购买外销住房的合同或协议须办理公证;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住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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