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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是怎么计算的?

148****6658 | 2018-11-19 09:16:58

已有3个回答

  • 138****0291

    有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利率政策,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根据2007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7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调整为1.9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14%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77%。

    查看全文↓ 2018-11-19 09:17:35
  • 135****9666

    公积金贷款利率3.2%左右。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查看全文↓ 2018-11-19 09:17:30
  • 153****2704

    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比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查看全文↓ 2018-11-19 09:17:26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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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利率政策,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根据2007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7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调整为1.9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二、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14%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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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具体如下2、计算公式: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3、实际举例:比如,一职工自2011年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500元,加上单位的5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1000元,至2012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10000元,这10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息: 当年的利息:10000*(0.4/100/12*10个月)=33元 当年的本息:10000+100=100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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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利率3.2%左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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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制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即年利率0.72%,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人民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即年利率1.71%。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且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征收利息税。 一)定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为上年度结转数即7月1日结转金额(含利息),乘以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1.71%,即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32480.14×1.71%=555.41元 (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活期部分采用“累计日积数法”计算利息,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率,即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首先用(结息日期-记息日期)*进账数额,求出每笔进账对应的积数,然后对记息期间的所有进账求总(即累计日积数),**后乘以活期日利率,即得到活期部分应得利息 活期部分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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