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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村集资建房政策都有什么规定?

144****7195 | 2018-11-19 10:12:26

已有3个回答

  • 133****7653

    国家农村规划政策:

    1、根本任务放在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是基础,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重要的是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核心是要增加农民收入。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及初步探索1956年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该章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规(参见《人民日报》1956年6月24日第5版)。这是中央领导人中**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

    查看全文↓ 2018-11-19 10:13:03
  • 148****4278

    2018年国家农村规划政策主要有三点: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查看全文↓ 2018-11-19 10:12:57
  • 145****7209

    新政策暂时还没有出台,按照老的执行。
      国家关于农村建房,原则利用旧村旧址,不得随意占用耕地,且每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不得超过三分土地,现有宅基地多于三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建房问题的基本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查看全文↓ 2018-11-19 10:12:51

相关问题

  • 等等吧,两会还没结束,两会代表提交的涉及能源、科技、教育、税负、卫生医疗、农村农业民生等等上中下大大小小的海量提案信息还在汇总研讨中,媒体报道的林林总总满天飞,都是期待性或政策趋向性文章,据我所知,有关农村农业的还没有实质性的政策出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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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报道,自全国“两会”结束至今,已经有十余个城市再度加码楼市调控政策,更加严厉的楼市政策正在逼迫楼市改变经久不衰的炒房意识,截至目前已有十多个城市进一步限购限售。报道称,新一轮调控采用的主流手段仍是限购限售。例如海南加码限购政策明确,非琼籍居民家庭只能购买1套住房,且**不低于七成;而采取摇号制度的成都则规定,刚需家庭购买商品房可优先摇号,信息造假者3年不得登记。不仅如此,多个城市还对公积金贷款做出规定。在北京,克扣押金、违规出租的部分房产中介被北京市住建委“拉黑”;石家庄、兰州、东莞、昆明、上海等地陆续出台公积金新政,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企和中介进行严惩。住建部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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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一户多宅广大农户一定要清楚认识到这样一个问题,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原则,国家一直是秉持着“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不动摇,所以,“一户多宅”的现象是国家所不能容忍的;但是,也要注意,不是所有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都不允许,这里要收费的主要指的是非法的“一户多宅”,像通过合法继承获得的宅基地,就是允许的,但是,私自占有的、没有经过合法买卖程序获得的,这类宅基地就面临收费使用,甚至是直接收回!第二:不合理使用宅基地作为农民,应该十分了解,所谓的宅基地就是国家专门用来给农村农民建房用的土地类型,因此,任何将宅基地改变使用性质的行为,都是要受到处罚的!因此,大家一定要记住,是不是自己的使用行为不符合当地政策要求,所以面临收费建房?第三:宅基地面积超标今年是农村土地确权的收官之年,现在来说,大部分农村农民应该都已经拿到了**新版的确权证书,其中当然也包括**新版的宅基地确权证书,证书中会标注大家所能使用的宅基地面积,如果是在审批的面积范围之内建房,肯定是没问题的;但是,很多农村家庭建房都习惯多占面积,尤其是希望自己能有一个敞亮的院子,这是人之常情,但却不是法律、国家政策所允许的,因此,就面临收费使用!以安徽金寨县为例,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宅基地占地面积允许的是120平方米;如果超过的面积在20~70平方米,每年收取3元/平方米的使用费;如果超出70~120平方米,每年收取6元/平方米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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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像你这种情况,想要在妻子所在村建房,应该是可以的。但是得符合下列条件:  一、你妻子户籍仍在该村,未迁出,因男女平等,所以与你是否该村成员没有关系;  二、你妻子和你岳父母、你妻弟已经分家单过;  三、你妻弟已经和父母分家单过;  四、你妻子村小组长及所在村委会签字同意;  五、向你妻子所在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申请,经审核后报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县(区)人民政府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有了这些条件并办理了手续后你就可以建房了。当然,你们也可以以你妻子及妻子的奶奶的共同名义建房。农村房屋以户为单位,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形式表现法律上的物权,没有独立的产权证书,即便有的地方已经颁发也因其与现行法律冲突而被司法机关不予认可。因此,能不能建房关键看你是不是独立的一户。当然,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你可以从形式上创造这些条件,具体的方法就不必再多说了吧?呵呵  另告:宅基地只有本集体人员才有权利使用,因此,如果你的户口未迁至你妻子所在村的话,不可以以你的名义申请。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你可以单独问我,也可以根据我百度空间查询到我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给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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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你不可以将农用地进行房屋建造,一般只能在宅基地建造,并且不能超过范围2.建造楼房的高度不能超过政府土地规划。3.详情请查询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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