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 >详情

公共住房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152****7377 | 2018-11-20 00:17:21

已有5个回答

  • 146****2946

    中国公共住房政策总体上可以分为三个组成部分:一、经济适用房;二、廉租房;三、公共租赁房。
     一、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目前在中国还存在很多争论。焦点之一在于,经济适用房制度的重心到底是放在“保障性”——定向供应困难对象的福利品,还是“经济性”——低价微利的商品,仍然没有得到很明确的解决。住房保障需要经济廉价的住房,但廉价住房不代表就是保障性住房,尤其是因限价而“人为廉价”的住房很容易成为寻租腐败和投机暴利的温床,有关经济适用房分配中的丑闻近年来屡见报端。可惜政策实施者往往只关注经济性,因为容易测度和表象化,却忽视了是否真正达到住房保障的本来目标——是否把住房给了**需要的人。此外,经济适用房很多时候也不“经济”。对经济适用房的定价没有统一标准,交给各个城市负责,不少地方的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不比商品住宅低多少,甚至一些地方在本世纪早期还略高。
     二、廉租房
      廉租房是是专门面对城市特困家庭的住房保障措施。与经济适用房相比,廉租房只租不售,房源来源多样化,往往是老公房为主,在实际运作中还分为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种形式,很多时候只收象征性租金。以廉租房实行情况较好的上海为例,截至2009年底,上海廉租房的受益家庭累计达6.6万户,其中2009年新增1.9万户,政策覆盖面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展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目前准入线是人均月收入960元和财产低于12万元。实物配租情况下,所资助承租家庭支付市场租金的5-10%,其余由政府补贴给出租人。但目前上海实物配租仅占12%,政府宣称在两三年内提高至25%。
    三、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房相说来还是新生事物,但近年来发展迅速。深圳率先在2007年就开始为外来人口尝试公共租赁房,此后北京、天津、常州、青岛、厦门、广州等都出台了公共租赁房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重庆更是在近期大张旗鼓地声称要打造以公共租赁房为核心的住房保障体系,有关部门宣布,未来若干年,重庆市将建设公租房4000万平方米,从今年起的三年内每年建设1000万平方米,今后视社会需求再建1000万平方米或更多面积的公租房。上海迟至今年6月上旬才开始对公共租赁房方案进行公开征求意见,9月才公布正式的实施意见。但上海之前已经通过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形式积累了相关经验。

    查看全文↓ 2018-11-20 00:23:33
  • 146****1107

    公共住房的买卖政策
    (一)提交材料,书面核实申报信息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二)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三)审核申请材料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符合条件,予以公示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五)有异议的,申请复核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查看全文↓ 2018-11-20 00:22:57
  • 153****9098

    (一)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二)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三)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查看全文↓ 2018-11-20 00:22:49
  • 135****1362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查看全文↓ 2018-11-20 00:22:44
  • 147****5553

    1保障性住房分为四类,分别是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现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这些房屋是有各级政府的资金补贴、配套资金补贴、土地出让金减免、各类税费减免等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同时面积也有限制,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面积不能超过60平方,限价商品房面积不能超过100平方。
    目前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租住,不能买卖,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满五年后可以买卖,但是需要补缴一部分土地出让金的增值部分。
    商品房则没有各级政府的资金、政策优惠,买卖、继承、转让、赠予什么的都不受限制。

    查看全文↓ 2018-11-20 00:22:31

相关问题

  • 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工业新区和各类园区要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配置,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和用工园区新就业人员出租;实物配租后的廉租住房,将做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优先向新就业的大学生出租。

  • 北京市住建委19日发布公租房补贴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城市低保家庭,租金补贴比例**高为95%,非廉租房租户**高补贴为50%。

    全部8个回答>
  • 1、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全部3个回答>
  • 1、个人集资建房,与其说是对一种新型住房构建模式的探索,毋宁说是对高房价的抗争。个人集资建房的出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但同时伴随而来的是开发商、学者等业界人士的质疑。有开发商说合作建房是非法集资,有学者说合作建房不容易实现。2、事实上,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合作建房的确面临着几道难跨的坎儿,遭受各界的质疑。3、房地产市场本无所谓好坏,如果说因为目前的房价虚高而指责房地产市场,并另立炉灶,来搞个人集资建房,这是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行为。这就像如果粮价上涨了,市民们总不能都去买块地种粮食吧;衣服的价格上涨了,市民们也总不能都去纺纱织布吧。其道理都是一样的,现在的房价高涨,也不是个人集资建房的理由。4、个人集资建房的成本不仅包括住房的工程建设成本,还要考虑筹集资金的机会成本,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的隐成本,更重要的是建设过程及消费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风险成本。从这个意义来说,由开发商开发似乎更为经济,因为其有专业的开发技术和管理能力,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也就说个人集资建房不可能成为住房供应的普遍模式。综上所述,各地风起云涌的个人集资建房,至今找不到成功的先例。

    全部3个回答>
  • 2018年户口迁移手续如下: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