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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税收有新政策都有哪些

157****4275 | 2018-11-22 22:02:43

已有3个回答

  • 157****7110

    我们买卖二手房时到底该交多少税?春节过后,国家出台新政,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契税和营业税税率做出了大幅调整,让买房人节省了很大一笔钱。但在买
    卖二手房的时候我们要交哪些税呢?具体又有多少钱呢?普通购房人是不知道的,包括一些房产经纪人也不是很清楚.银率小编今天就为大家详细说明一下。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税费: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综合地价款和土地出让金。

    这几种税费中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不分房屋产权性质的,而综合地价款是专门针对经济适用房征收的,土地出让金则是准对商住两用房征收的。

    查看全文↓ 2018-11-22 22:03:19
  • 156****9962

    三套房契税是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查看全文↓ 2018-11-22 22:03:11
  • 157****9876

    对于征收范围,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施正文认为应该设立一定的免税面积,“免税面积设定为人均60平方米比较合理,这样对于三口之家来说,可以有180平方米不用交税,从而保证了居民第一套住房不用交税。” 对于免征额和税率,目前官方并未释放任何信息。
    但是,施正文建议,对于免征面积,中央可以设定一个**低的标准,在此标准之上,各地免征面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上浮。
    房地产税将怎么收?百万房产或每年缴税5000元
    据了解,未来的房地产税主体税种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收税标准将参照世界通行做法,估算价值100万的房产可能会每年增加约5000元税负。有关房产税,实际早在2011年就开始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在上海试点时,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比如一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其一年应缴房产税4200元左右。
    “房地产税”比“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也就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但是房屋价值,而且还将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价值,应该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房地产税征收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税收怎么使用,是否用于教育、医疗、环境等民生领域,老百姓非常关切,这也将对政府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起到促进作用。

    查看全文↓ 2018-11-22 22:03:05

相关问题

  •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6、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协议离婚房产过户要交多少税1、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2、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3、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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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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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国家陆续出台了“330房贷新政”,“二套房**降至4成”,“营业税免征期限5年改2年”,“公积金新政”等一系列房地产新政。一、2015年3月30财政部:个人转让两年以上住房免征营业税  内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更多行业内容可查询房地产行业分析及市场研究报告二、2015年3月30日央行:“二套房贷款**比降至四成”  内容: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低**30%。三、2015年3月20日福建出台新政“闽七条”,内容有:  1)首改房认定放宽;  2)支持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比例降低至20%;  3)支持住房贷款,本省金融机构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4)房屋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商品房享“团购”优惠;  5)打通转换通道多渠道促进商品房与保障房转换;  6)试推共有产权住房,个人按所持产权比例支付购房款;  7)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住宅小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四、2015年3月27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文救市,严格控制供地规模,改善供求关系。内容有:  1)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  2)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  3)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五、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答记者问时透露房地产市场发展利好信号:1)经济稳增长是新常态,支柱产业房地产必将受益;  2)总理要求金融更好的服务经济实体,融资环境宽松可期;  3)去行政化是主旋律,楼市政策有望延续市场化格局;  4)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或将带动新一轮开发投资增长;  5)互联网+”或将助力房企进行产业升级;  6)鼓励“走出去”和“引进来”,地产行业预期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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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农村每户人家都有一块宅基地,而且是拥有长期的实用权的。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2、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该条款也表明了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3、因此我国的基本法没有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而且从法律的效力上看,《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是基本法,属于上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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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人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会很关心政府对于这方面的政策措施,因为这与房价息息相关。就像**近这段时间,国家对于调控购买商品房的力度不断加强,所以现在很多购房者们都处于观望的状态。以下就是2018买房新政策的解读。  买房新政策的变化  1.政府出台政策明确定位“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继而各类楼市调控政策在多个城市相继出台,投机者和炒房者从购买,贷款等各个渠道都受到了遏制。在这一举措后,房地产市场开始在我国多个城市慢慢恢复稳定态势。  2.在当前政策形势下,以后短时间内收紧政策的趋势不会改变,房地产市场将坚持短期内政策的持续性和静止性,住房发展格局不断向“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方向发展。调控的长效机制在中长期内将不断完善、构建,今年年内,政府和地产开发商将进一步加快长效机制的落实,进一步紧密地结合短期调控与长效机制的保障,使房地产市场在供应体系多层次完善的同时,保持稳定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