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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村办宅基地证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141****2729 | 2018-11-23 15: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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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7344

    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 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查看全文↓ 2018-11-23 15:03:02
  • 144****7971

    农村建房需要报建的,要依法经过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才能建房 。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查看全文↓ 2018-11-23 15:02:57
  • 148****4828

    宅基地——这个证件,应该叫做“宅基地使用证”,简称“宅基证”。它与其它的土地不同,是专门用于给农村村民盖房子的土地,只有在该“土地”上盖有房屋的,才能称作宅基地。
    没有发证并不能说是非法建筑——对于农村农民而言,作为农民居住在农村,肯定是需要住房的,要盖房子就必须使用土地。对此,国家的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而你们那里的村干部擅自买卖土地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办理“宅基证”这个手续,目前似乎是已经停止了,但并不是说因此就不能盖房子了。对于那些家庭住房确实紧张、困难的农户来说,仍然可以盖房子的。目前,一般是去乡里的土地管理所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交纳一笔费用就可以了。
    各地的做法并不完全一致的,详情可去乡里的土管所,以及县里的土地管理局咨询。

    查看全文↓ 2018-11-23 15:02:48

相关问题

  • 个人申请,村委会、小组开会;土地所勘察、公示;填写申请表、村镇、土地所签署意见;区县一级土地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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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房子重建手续: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2、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3、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4、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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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不存在过户,就是县政府批准。把家庭延续区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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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过户,但有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所以,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您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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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买卖行为违法,宅基地上的房产,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转让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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