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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借款有没有保障呢?

147****7816 | 2018-11-25 22:30:57

已有3个回答

  • 157****7375

    在办理贷款时,很多个人资质不是很好的借款人会选择通过民间借贷机构进行办理。但是,与银行相比,民间借贷机构还是存在一定的不正规性的。因此,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民间借贷机构。
    首先,选择正规的贷款机构,如今市面上不乏会有一些骗子机构从中行骗,为此,还需借贷人多加小心才好,对一切的贷前付费都不要相信,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不会要求借贷人在贷款前支付任何费用的,如果可以,借贷人也可在贷款前,事先前往该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查看其是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其次,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通常民间借贷对借贷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不看重,但通常对借贷人的还款能力比较看重的,为此,还需借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还款能力较强等,借贷人可根据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综合方面来选择贷款产品。
    **后,寻找资金雄厚的贷款机构,借贷人在选择贷款机构时,**好对其机构的资金情况有一定的了解,贷款机构资金雄厚,也就证明其抗风险性较强,借贷人对资金也就有一定的保证,并且想要获得大额贷款也会比较容易。

    查看全文↓ 2018-11-25 22:31:51
  • 158****3616

    一、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注意事项


    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而进行的民间个人借贷日趋活跃,但民间抵押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民间借贷抵押中几种情况值得注意。
    1、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借款合同,仅仅有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以住房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法院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第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不签订抵押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往往会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住房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3、民间借贷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不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仅仅将其自己住房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质押。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同时,由于不办理登记,房管部门屡屡发现,在民间个人借贷中有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
    4、大部分民间借贷抵押人均是以自己的现住房(许多是唯一的住房)提供担保的。这就有可能造成债权的落空。
    因此,专家建议,民间借贷抵押当事人,在发生借款时,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实借款人的房屋状况,签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并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应的抵押合同登记,领取他项权证。
    二、民间借贷利息如何确定?
    民间的借款,有的自行约定了利息而有的没有约定,对此法律上有何规定呢?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分具体情况:
    1、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情况: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致无法确定的情况: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只要借条上或借款合同上没有写要支付利息,那么出借方在还款期限内不能要求支付利息。而**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同样,在《**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3、明确约定的无息借款的情况:
    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准许,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查看全文↓ 2018-11-25 22:31:45
  • 155****1554

    民间房产抵押贷款存在风险:
    1、评估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2、租赁权对抗风险。
    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登记风险。
    一是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是“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4、优先受偿风险。
    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但这也存在例外情况,一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明确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是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45条第1款规定:第“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
    5、抵押物价值风险。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房产价格急剧上升,而目前楼市又不景气,因此房产价值较难以把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当前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6、变现风险。
    一是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起诉、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
    二是变现能力难度大,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
    三是执行难。由于一些贷款人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其经营出现风险时,则开始偷偷低价变卖抵押房产,而一些人由于贪图便宜,便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后便实际占有,这种情况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信用社起诉申请执行时却效果不大,往往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查看全文↓ 2018-11-25 22:31:36

相关问题

  • 房产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基本身份信息。②房产的基本信息。③抵押物的相关事项。④抵押财产处分条件。⑤抵押权撤销。⑥其他相关约定事项⑦争议的解决方式。⑧协议的生效方式。房屋抵押贷款是借款人用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的向银行进行抵押,房屋抵押贷款条件:①房屋年限在20年之内的,不过房屋的面积各银行要求不一。②房屋要拥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一般要求是商品房,写字楼等。③要通过专业房地产的担保公司来办理。综上所述,房产抵押贷款利率相对来说比较低,通过抵押贷款方式贷出资金足以满足临时消费需求甚至企业经营需求,以期盘活居民手中持有的不动产,并在各种融资渠道中,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成本低的方式之一。

  •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借款人用自己或直系亲属名下,拥有所有权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可以用于消费类用途,如:买房、买车、装修、留学、大宗消费品、旅游等,也可以用于借款人名下企业经营资金用途。贷款中的抵押房产,不得进行买卖,可以居住或出租。同时可以选择全程担保方式贷款,提高贷款成数。方法/步骤1第一步咨询评估买卖双方准备贷款资料同上2第二步预约银行和银行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即办理面签手续)3第三步向银行报卷,等待银行批贷(如果抵押房产不是全款房,欠银行贷款,需要公司垫资,则需要办理解押手续后办理抵押登记)4第四步借款人获得银行批贷后办理产权抵押转移手续5第五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6第六步放款(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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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注意的是: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4.借款人年龄限制:男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女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55岁; 5.进入征信系统黑名单的客户不能办理贷款;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贷款下来要1个月左右 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开立个人活期存款帐户、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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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房产的抵押贷款1.需要提供贷款所必须的资料: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2.需要房产价值评估3.需要家访4.需要房管局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防止2次抵押)5.需要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债权人相应的权利)6.需要放款做借款公证,全权委托公证,它项权利证明(也就是去房产交易做抵押),新产证出来后,拉产调可以看出这套房子已被抵押,并能显示抵押给了谁。民间房产抵押贷款流程是怎样?房屋抵押贷款要些什么资料?房屋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1.需要借款人的一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2.需要婚姻状况证明,未婚人士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3.需要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4.需要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5.需要房产的产权证;6.需要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民间房产抵押贷款流程是怎样?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资料?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注意: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3.担保人;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民间房产抵押贷款流程是怎样?房屋抵押贷款要些什么资料?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资料--审核材料--评估房产--办理(借款、强制执行)公证(交纳公证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交纳费用)--放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及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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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住址: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甲方因 ,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借款金额为: 元整(¥: 元)。第二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第三条、甲方以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产籍号 )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协议约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办妥抵押权设定时,乙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甲方。第四条、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均由乙方收执。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第六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第八条、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日止。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本息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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