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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香港房产有年限么?

142****1525 | 2018-11-29 13:46:26

已有3个回答

  • 136****0341

    香港房子产权是理论上是永久的,50年以上的老楼,政府会强制让业主维修。但是每个单位的地皮是向政府「租」借过来的。每年要向政府交地租。
    每种房子的租期不一样,如果97年以前落成已到期的,租期续到2046年,97以后落成的,租期有70年。
    到期后,政府不会拆你的房子,只会加地租及重新厘定租期。
    买香港的房子,**重要是要到地政署「查册」就是查房子的过去及现在,上面清楚注明房子的政府租约。

    查看全文↓ 2018-11-29 13:47:25
  • 154****2238

    香港的土地归属情况与内地类似;原则上属国家所有。
    你以你的名义买了房产,房产权当然是归你所有。但是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土地是发展商拍来的,年期是99年,因此你的房产按比例所点的那点属于你的土地的年期再长也超不过99年,一旦过了99年房产所占用的土地又归国家(政府)所有了。当然,政府未必会马上收回土地,但是,这时候你就要开始向政府按比例交地税了。这地税交到终有一天你的房屋所在的大楼,经过数十年或上百年的风吹雨打日晒而变成了危楼非柝不可的那一天,你就什么也没有了。
    总结一句:是私有的,但有期限的。

    查看全文↓ 2018-11-29 13:46:49
  • 146****3682

    过去,在英国统治香港的一百多年时间内,香港土地的租赁期有多次变化。(1)港岛及九龙界线街以南的土地。1841年港府第一次批租土地,当时租期未做明确规定。1844年以后租期确定为75年,并不可续约;1848年,因承租人抱怨租期太短,港英政府把租期从75年延长至999年,而且不补交任何地价。在随后的50年中,除大部分九龙半岛内地块以及海旁地块外,香港港岛及九龙界线街以南批租的土地,租约都是999年租期。1898年,港英政府认识到租期过长导致政府无法与承租人一同分享土地**的收益,因此在新批土地时取消了999年租期的租约,代之以75年可再续租75年且不另收地价的租约,同时政府要求承租人在75年租期期满后支付按新标准制定的土地租金。此后,75年租期成为标准租期,直至1997年香港回归(部分例外的情况是尖沙咀东部地块批租的土地期限亦为75年,但不可续约)。(2)北九龙及新界土地。1898年,北九龙及新界土地由英国政府向中国租借,由港府接管。港府以99年减**后3天(由1898年7月1日起计)批租给土地开发商和使用者,在1997年6月27日期满时收回,再由港府在6月30日归还中国。
    香港回归前,所有土地契约都将期满,为了保持香港在过渡期内政治和经济的稳定,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规定,港英时期的土地批租制度将继续实行下去。1997年7月1日以前期满的土地契约可以续约;1997年7月1日到期的土地契约可以自动延长至2047年;租赁期限超过1997年7月1日的土地契约依然有效。目前,港府仍以拍卖、招标或协议的方式批租土地,但新租约的期限**长只能到2047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果没有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应重批土地,即批准延期。小业主只需要向政府交每年几百港元的地价,就可继续使用物业。内地投资人与香港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土地使用年限长短对楼价影响不大。

    查看全文↓ 2018-11-29 13:46:46

相关问题

  • 商业用地是40年年限。其他用地年限如下: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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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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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的有效期的确是70年, 物权法即将生效,物权法规定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所以今后即使房产证的有效期到期,按照物权法该房子可能还归自己所有。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看下就可以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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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认真看过你的房产证的信息了吗?首先,房产证的封面上的名字是《房屋所有权证》,关键在于“所有权”三个字,所有权的特征包括:一体性、排他性、**完全的权利、弹力性及永久性。可见,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即永久所有。其次,第二页产权登记信息里明白写着“私有”。就和所有商品一样,一旦购买后,就归购买人所有,而且是永久的,直至自然消亡。至于什么40年、50年、60年、70年那些有年限限制的,指的并不是房屋的拥有权利。一般非生产用建筑物,砖混结构50年,钢混结构60年等,指的是房屋的耐用年限,这个法律法规上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是在建筑结构学中的经验之谈。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在没有政策性影响的情况下如果你所拥有的房屋,你保养维护翻修的比较好,假设住了1千年房屋依然能住人且未成危房,那这房1千年依然是你的私有财产。而40年、70年多出现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上。在我们国家,非集体土地一般都是国家的,所有单位及个人房屋占用的土地均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证的名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既然是使用权,则肯定有个使用期限。我国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业用地,使用权年限40年;居住用地使用权年限70年。不知道楼主是否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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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香港房子产权是理论上是终身的,50年以上的老楼,政府会强制让业主维修。但是每个单位的地皮是向政府「租」借过来的。每年要向政府交地租。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的区别是土地性质的不同导致土地使用年限出让长短的问题,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和70年。2、每种房子的租期不一样,如果97年以前落成已到期的,租期续到2046年,97以后落成的,租期有70年。 到期后,政府不会拆房子,只会加地租及重新厘定租期。 买香港的房子,重要是要到地政署「查册」就是查房子的过去及现在,上面清楚注明房子的政府租约。3、房屋产权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只要不是危房,永远都是你居住使用,如果城市规划占用,当然会赔偿。你所说的70年期限,实际上是土地使用年限,不是建筑物年限,这两者有质的区别。70年到期后,可持证件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续期手续,不会影响你的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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