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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年限房产证明

148****0427 | 2014-02-12 20:24:27

已有2个回答

  • 133****8810

    你认真看过你的房产证的信息了吗?

    首先,房产证的封面上的名字是《房屋所有权证》,关键在于“所有权”三个字,所有权的特征包括:一体性、排他性、**完全的权利、弹力性及永久性。可见,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即永久所有。

    其次,第二页产权登记信息里明白写着“私有”。就和所有商品一样,一旦购买后,就归购买人所有,而且是永久的,直至自然消亡。

    至于什么40年、50年、60年、70年那些有年限限制的,指的并不是房屋的拥有权利。

    一般非生产用建筑物,砖混结构50年,钢混结构60年等,指的是房屋的耐用年限,这个法律法规上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是在建筑结构学中的经验之谈。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在没有政策性影响的情况下如果你所拥有的房屋,你保养维护翻修的比较好,假设住了1千年房屋依然能住人且未成危房,那这房1千年依然是你的私有财产。
    而40年、70年多出现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上。在我们国家,非集体土地一般都是国家的,所有单位及个人房屋占用的土地均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证的名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既然是使用权,则肯定有个使用期限。我国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业用地,使用权年限40年;居住用地使用权年限70年。

    不知道楼主是否明白了。

    查看全文↓ 2014-02-14 09:55:51
  • 147****4663

    您好!您开具无房证明是用于缴纳契税所用,而契税属于财政局的业务范畴,请您向财政局契税管理处具体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2-12 20:41:25

相关问题

  • 产证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房产证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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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写土地使用年限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买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民间说的“小产权房”,集体性质的房屋是没有年限,也不能过户的,这个可以看证书上面是否有写集体两个字,如果没有就可以否定是集体性质房屋的可能性;二是买的房子虽然属于国有性质,但土地是划拨的,单位集资房之类的都是划拨的,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没有标注使用年限,那就可以肯定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上的房子也是不能过户的,过户的话必须要补交地价,补交地价的时候就会给个年限,年限从补交地价算起,如果是住宅就是七十年,这个手续叫补办出让,划拨土地办完这个手续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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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的有效期的确是70年, 物权法即将生效,物权法规定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所以今后即使房产证的有效期到期,按照物权法该房子可能还归自己所有。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看下就可以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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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是没有有效期的;即使以后要换发新证,也是要凭老证才可以更换的。估计你想问的是,房产的使用期限吧?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你看下就可以知道了。至于到期后房产应该如何处理,毕竟现在讨论还为时尚早,连全国人大都无定论。目前比较倾向于,房产所有人在到期后适当补交些土地使用费,就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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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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