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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按揭,房子属于谁呢?

131****1309 | 2018-11-29 21:20:00

已有4个回答

  • 138****2186

    1、按你所述,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该房产如已登记在男方名下,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话,离婚时,房子归男方所有,女方可获得已偿还部分及还款期间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
    2、在房产交易时,如需加上女方名字,都可以房产证未办理之前办理。具体只需买卖合同上男方、女方均签字,并约定份额即可(也可办房产证时另行约定)。
    3、如果按第1种情况,该房已办到男方个人名下,此时如添加女方名字,虽可按规定不缴纳契税,但还是有其它的税产生的(虽相较契税少很多)。
    4、办理按揭时分为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一般来讲,银行会要求贷款人与抵押人一致,但也有贷款人为一方,房产抵押人为两方的情况,后者存在于房产是共有房产,而贷款只是一个产权人的情况。

    查看全文↓ 2018-11-29 21:20:29
  • 132****3638

    1、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是以夫妻名义签订,提供结婚证和双方户口,房子就是夫妻二人买的,按揭自然是夫妻二人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都可以,另一人为共有人)。
    2、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是以男方的名义签订,提供未婚证和男方户口,房子就是男方的,按揭也是男方还,即使夫妻二人还,还是属于男方财产。
    3、签订购房合同时,是以男方的名义签订,提供未婚证和男方户口,房子就是男方的,如果按揭由夫妻二人还,需要到公证处作一个公正,证明是夫妻二人还贷款,今后女方才能按比例分得产权。
    4、不管是任何情况下的买房,只要双方签一个经过公正的协议,说明各占多少比例的产权,都具有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2018-11-29 21:20:22
  • 151****3355

    按现行的婚姻法规定,这种情况是这样:


    婚前已经交**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以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的时候,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应对共同交纳按揭的部分给予对方合理的补偿


    另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现在还只是征求意见稿,暂时还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2018-11-29 21:20:16
  • 144****9137

    夫妻,只能以正式结婚登记之日算起。
    婚前购买,如果谁先在婚前**,**部分,包括**增值部分,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按揭还贷及此后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查看全文↓ 2018-11-29 2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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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婚后,妻子就是没有工作,所以还30万银行贷款有一半是你的老婆的,要是离吧,作为妻子还是一样分你的一半财产,道理是一样的. 虽然你的工资高,但是还贷是用婚后的共同财产来还的

    全部3个回答>
  • 按新婚姻法,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正常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如果写名字一方有一个人出资的证据,就可以判为男方或女方个人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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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按法律规定有如下几点可以解释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如果是父母的给予的遗产也属于你个人财产,接受遗产或赠与时不必交太多费用就是些手续费之类,但如果日后要将房子出售,则要交比较重的遗产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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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产属于登记人所有,就是属于你所有。二、妻子一方帮忙还贷款的,那么根据另一方的出资比例,然后根据房产的价值进行补偿给对方,对方没有分割房产的权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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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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