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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36****1448 | 2018-12-04 18: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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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9621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
    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购房。
    各有关开发单位负责实施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实施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申请人按照已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查看全文↓ 2018-12-04 18:11:30
  • 133****4795

    限价房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并填写《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申请审核表》,同时携带以下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住房权属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为原件);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住房证明。
    2、初审: 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在5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相关条件的,开具《家庭收入核查单》并交申请人。
    3、收入核查:申请人持区房管局开具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核查。
    4、审核:区房管局根据区民政部门送交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在5日内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
    5、公示:区房管局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对公示核实不符合条件的,由区房管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6、发证: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有效期为1年。
    7、申请人持《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
    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查看全文↓ 2018-12-04 18:11:24
  • 145****8295

    限价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持有本市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三万元。
    3、申请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六十平米。
    4、属于首次购房。
    5、原则上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
    另外,限价房申请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购房:经各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便被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查看全文↓ 2018-12-04 18:11:15

相关问题

  • 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2.审核。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3.购房。各有关开发单位负责实施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实施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申请人按照已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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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这些肯定不是什么人都能买的房子。必要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购买这些低于市场价的商品房。那么这些条件又有哪些呢?来了解一下你是否符合。 一、天津市人员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是本市的非农业户籍。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公民,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单人申请的,本人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   3.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  4.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的应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二、其它情况  1、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条件,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个人财产低于13万元(含),且名下无私产住房也未承租公有住房可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2、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3、因就业在本市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且无年限限制。其中,对于落户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4、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在退出享受的租房补贴后,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5、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须在限价商品住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2个月内,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材料:   1、家庭成员从市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相关证明。   2、因就业在本市单位落户的城镇户籍集体户口人员,户籍地地址为单位地址的,可不提供集体户籍所在地房屋权属证明,但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租住单位集体宿舍相关证明材料。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相关证明。   流程:   (一)申请。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县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要件: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2.家庭成员户口簿;3.家庭住房有关证明。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存证明等相关要件。   (二)初审。区县房管局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转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核查收入、财产。   (三)收入、财产核查。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收入、财产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民政局进行收入、财产核查。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家庭成员收入、财产证明材料,结合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等各类专业数据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转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转区县房管局。  (四)审核。区县房管局对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   (五)公示。区县房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同时将申请人相关情况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简称市住保办),由市住保办通过市级媒体进行公示。各级公示期限均为5日。   (六)发证。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县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有效期为1年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凭该资格证明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还需满足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的条件,才能申请限价房。申请条件:家庭年收入7万以下可申请《办法》规定:年收入在7万元以下的家庭及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的单身居民,可申购一套限价房。在满足收入条件的同时,申请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0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家庭;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满30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居民;夫妻双方非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工作,主申请人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5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还需满足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的条件,才能申请限价房。

  • 限价房申请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并填写《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申请审核表》,同时携带以下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住房权属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为原件);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住房证明。2、初审: 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在5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相关条件的,开具《家庭收入核查单》并交申请人。3、收入核查:申请人持区房管局开具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核查。4、审核:区房管局根据区民政部门送交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在5日内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5、公示:区房管局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对公示核实不符合条件的,由区房管局书面通知申请人。6、发证: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有效期为1年。7、申请人持《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

    全部4个回答>
  • 无疑限价商品房可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所以不少的人开始申请限价商品房。那么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限价房购买流程一般实行申请、审核和备案制度。即限价房办理流程要通过街道(乡镇)、区(县)、市,“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程序,才能取得购房资格。那么如何更好更快的办理好限价房手续,了解限价房申请流程及提交资料减少您的劳累奔波。本文将为你介绍一些有限价房的城市限价房申请的条件、流程及注意事项。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条件(一)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二)限制商品房申请人资格条件如下:1、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2、年龄条件: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4、购买的限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申请限价商品房需注意什么问题(一)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二)不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购房资格。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可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和资产情况进行检查。对经核实不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应取消其购房资格。(三)不能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否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已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已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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