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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异地能取出来吗

142****1244 | 2018-12-04 22:57:27

已有5个回答

  • 132****0594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条件的改善,省与省之间的经济活动日益加强,随之省与省间的人员流动性逐渐加大,异地购买住房公积金的人也越来越多。

    查看全文↓ 2018-12-04 23:12:03
  • 143****7944

    公积金是可以在全国通用的,可以在我国的各大省份购买房屋,但是如果我们不满足购买房屋的条件,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买房的。当然,每个城市的规定可能有所差异,具体的细节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查看全文↓ 2018-12-04 23:11:49
  • 143****6622

    随着公积金政策的开放,住房公积金中的一些城市已经实现了在不同地方购买房屋。首先,我们必须确认买方账户所在的城市支持远程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18-12-04 23:11:36
  • 133****7967

    为了保障职员定时缴纳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无房缴存职工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城市以外购房的,可凭购房所在地的住房产权管理部门出具无房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第1套住房的购房款和贷款本息,所以异地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

    查看全文↓ 2018-12-04 23:11:27
  • 143****2746

    为保障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购房权益,尊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对房屋居住地的选择权,同时也为了确保缴存公积金职工自住住房的真实性,政府放开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查看全文↓ 2018-12-04 23:11:16

相关问题

  • 想要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话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当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住房方面有需求,或者是有其他政策允许的用途的时候,是可以支取个人帐户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而这些情形主要包括:购买或者是建造自住住房的、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离休或者是退休的、完全或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情况。

  • 想要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话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当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住房方面有需求,或者是有其他政策允许的用途的时候,是可以支取个人帐户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而这些情形主要包括:购买或者是建造自住住房的、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离休或者是退休的、完全或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情况。

  • 能,比如说离开原来单位,去经商,是可以提取的,不过需要一定的手续和时间,具体的要问你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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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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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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