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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按揭程序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

135****6631 | 2018-12-07 01:19:02

已有5个回答

  • 132****8189

    商品房抵押贷款,是指抵押人(借款人)将其合法拥有的物业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贷款人),保证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保证履行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从而从抵押权人处取得一定数量和期限的贷款。 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手续;
    2、付清**,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人付清首期购房款,准备材料申请按揭贷款;
    3、贷款银行审查并批准:贷款银行对经律师见证、公证处公证的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合格者予以批准;
    4、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银行与购房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与开发商签订保证合同;
    5、抵押合同公证: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到贷款银行认可的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6、购房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保险,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收押;
    7、贷款银行向购房人发放贷款,通常按贷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直接汇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帐户或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8、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设还款帐户,按期向该帐户还款付息,直至结清全部贷款本息;
    9、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证等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2-07 01:19:55
  • 145****7885

    一、什么是商品房按揭贷款?

    按揭是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在支付部分购房款后,将其与房屋出卖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拥有的对商品房的期待权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的出卖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如果房屋买受人未能依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银行即可取得买受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

    通过按揭贷款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办理按揭贷款的当事人有三方,银行是按揭权人、购房者为按揭人,开发商称为担保人。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按揭购房的优点主要有:

    1、按揭贷款在分期付款的基础上解决了需要在短时间内筹集大量资金的困难,将大笔资金分解为长期小额资金还贷。

    2、按揭贷款**不占用大量金钱,还款期限长,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多项投资。

    3、银行替你把关。办借款是向银行借钱,所以房产项目的优劣银行自然关心,银行除了审查你本身外,还会审查开发商,为你把关,提高购房的安全性。

    (二)按揭购房的缺点包括:

    1、背负债务,心理压力大。按揭贷款买房属于典型的“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所以按揭付款对于保守型的人不合适。

    2、贷款买的房不易迅速变现。因为是以房本身抵押贷款,所以如想将房子转手出卖,手续复杂,不利于购房者退市。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您对贷款按揭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提醒大家,一旦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购房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未来收入预期,做出理性的判断,不要盲目贷款买房

    二、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之中,结合实物操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款。

    (二)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这里提醒大家,购买期房时,金融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的分理处或者营业部,并且申请人对金融机构并不具有选择的可能,一般都要向与出卖人有特定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申请。

    (三)经办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法房按揭贷款;

    (四)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借款人如果选择自动划款方式还款,应当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申领储蓄卡;

    (五)办理担保、保证或者保险手续;

    (六)贷款人接受借款人委托,依照其指令将按揭贷款划入出开发商账户。

    总之,根据上面的注意事项我们可以看出贷款购房有很多优点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很多问题涉及比较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您购房时一定要谨慎考虑,签订购房合同时**好邀请律师陪同,确保购房合同中关于贷款的约定是有利于自己的,这样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可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查看全文↓ 2018-12-07 01:19:47
  • 151****1579

    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建造并用于出售的房屋,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手续; 2、付清**,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人付清首期购房款,准备材料申请按揭贷款; 3、贷款银行审查并批准:贷款银行对经律师见证、公证处公证的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合格者予以批准; 4、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银行与购房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与开发商签订保证合同; 5、抵押合同公证: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到贷款银行认可的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6、购房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保险,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收押; 7、贷款银行向购房人发放贷款,通常按贷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直接汇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帐户或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8、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设还款帐户,按期向该帐户还款付息,直至结清全部贷款本息; 9、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证等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2-07 01:19:39
  • 133****9943

    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办理程序:
    客户提供资料,填写贷款申请表,向贷款机构提交申请;
    评估机构评估房产,给出评估值;
    银行审核资料判断贷款人的还贷能力/信用度/房屋目前市值等,决定贷款者是否可操作贷款;
    贷款人通过贷款审核后,联系垫资机构或个人垫资进行赎楼并解押;
    解押完毕后,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贷款机构划款,贷款人重新开始还款。
    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准备资料:

    房地产证等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
    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借款用途的相关证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一般贷款人需要满足条件为: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年龄为18至65周岁的中国公民;
    具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同意以个人名下的房产及其权益设定抵押,作为贷款发放条件;
    具有合法正当的融资用途;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需要满足的贷款条件为:

    大产权(使用权/买卖权)房产,可直接上市交易;
    房龄20年以内/需求值高(如学区房)的房产年龄可在30年以内;
    银行规定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8-12-07 01:19:32
  • 132****0515

    1、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向贷款银行提交有关材料(首期款已支付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3、贷款银行的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4、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5、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6、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
    7、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8、借款人按期还款付息,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解除合同。

    查看全文↓ 2018-12-07 01:19:30

相关问题

  • 一、按揭购房的程序 (一)在办理按揭购房前,我们先要知道自己是不是具有申请住房贷款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资信良好; 第二,已经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第三,所购商品房产权明晰,符合银行的要求; 第四,已交付20%以上的**款; 第五,具有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您符合上面的条件,又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意愿和能力,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签订借款合同了,那么办理按揭购房的程序是在那样的呢?下面为您介绍: (二)按揭购房的程序和步骤: 1、填写银行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就是上面提到的,经济收入证明和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等。 2、银行收到申请表,对购房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保证自己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不然会承担法律责任。 3、银行调查后认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进行内部审批。 4、批准贷款申请,通知购房者签订《借款合同》,并开立还款专用账户。 5、办理房屋抵押手续。一般银行会与购房者签订一份委托协议,由银行办理按揭购房所需的抵押手续。 6、银行向开发商支付贷款,购房者开始还款。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使老百姓购买商品房成为可能,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目前,由于对预售商品房按揭尚无规定,按揭贷款合同条款多为银行制定的格式条款,一般来说,购房者和开发商对合同条款没有修改的自由,因此可能导致出现按揭合同纠纷。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应注意自己的义务,不要违反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 (一)根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出现纠纷时的责任承担人。例如购房者不能按约偿还贷款,银行起诉的,开发商作为担保人应该是共同被告。购房者与开发商出现纠纷,银行作为结果的承担者也应该参加诉讼。 (二)购房者在未能全部清偿贷款前,不能擅自转让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也不能重复抵押该房屋,对擅自转让及设置重复抵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购房者不认真履行义务,到期不偿还贷款及利息又不交出按揭房屋的,可以判决购房者偿还贷款本金利息以及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判决以抵押的房屋的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或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给银行,如仍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由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事后向购房者追偿。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贷款买房后购房者不但变成了“房奴”需要承担经济压力,而且也变成了法律义务的承担者,如果违反了这些义务,就会被依法追究责任。按揭贷款,虽然能使市场潜在需求迅速转化为有效需求,成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活跃的**有效手段,也会因此产生更多的法律纠纷。因为贷款买房牵扯到开发商、购房者、银行、甚至第三人的相关利益,诉讼时更为复杂,建议购房者办理贷款时谨慎考虑,出现问题及时请律师协助,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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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何谓两书?  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律师提醒:《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拟定的,然后到房产局备案。  一般来说,两书只是告诉你如何使用房屋、应该注意什么、保修时间等,并不代表开发商承诺了责任。由于大部分两书都不写明违约责任,业主一旦与开发商有相关纠纷,告上法庭,法庭判案基本会以合同为主,两书仅作参考使用。因此,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把与质量相关的问题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何谓一表?  一表指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备注。  【提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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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交付的程序。《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11条规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商品房交付大致按如下的程序进行: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发出书面的入住通知,这一通知一般表现为以特快专递邮寄的《入住通知书》或《交房通知书》。2、买受人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3、买受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实地查验所购买商品房并填写验房单。4、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5、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6、买受人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7、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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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经济的增长,房价的飙升,越来越多的人无法全款购房,只能采用按揭贷款买房。下面搜房网小编向大家介绍一下商品房按揭贷款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商品房按揭贷款? 按揭是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在支付部分购房款后,将其与房屋出卖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拥有的对商品房的期待权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的出卖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如果房屋买受人未能依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银行即可取得买受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 通过按揭贷款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办理按揭贷款的当事人有三方,银行是按揭权人、购房者为按揭人,开发商称为担保人。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按揭购房的优点主要有: 1、按揭贷款在分期付款的基础上解决了需要在短时间内筹集大量资金的困难,将大笔资金分解为长期小额资金还贷。 2、按揭贷款**不占用大量金钱,还款期限长,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多项投资。 3、银行替你把关。办借款是向银行借钱,所以房产项目的优劣银行自然关心,银行除了审查你本身外,还会审查开发商,为你把关,提高购房的安全性。 (二)按揭购房的缺点包括: 1、背负债务,心理压力大。按揭贷款买房属于典型的“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所以按揭付款对于保守型的人不合适。 2、贷款买的房不易迅速变现。因为是以房本身抵押贷款,所以如想将房子转手出卖,手续复杂,不利于购房者退市。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您对贷款按揭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提醒大家,一旦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购房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未来收入预期,做出理性的判断,不要盲目贷款买房。 二、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之中,结合实物操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款。 (二)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这里提醒大家,购买期房时,金融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的分理处或者营业部,并且申请人对金融机构并不具有选择的可能,一般都要向与出卖人有特定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申请。 (三)经办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法房按揭贷款; (四)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借款人如果选择自动划款方式还款,应当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申领储蓄卡; (五)办理担保、保证或者保险手续; (六)贷款人接受借款人委托,依照其指令将按揭贷款划入出开发商账户。 总之,根据上面的注意事项我们可以看出贷款购房有很多优点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很多问题涉及比较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您购房时一定要谨慎考虑,签订购房合同时**好邀请律师陪同,确保购房合同中关于贷款的约定是有利于自己的,这样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可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  贷款的房子出售需要向贷款机构确认是否可直接操作卖出,即贷款是否可直接操作转移。若是不可以需要申请提前还贷的业务,还清未结清的房贷,赎回房屋所有权后操作卖出。具体操作办法可以参考下面:  1、联系贷款机构询问是否可申请转按揭业务,若是支持转按揭,按照流程准备买家的相关资料,提交申请转按揭即可;  2、贷款机构转按揭贷款操作流程比较繁琐,且转按揭风险较大,一般不予受理,可个人或买家(**款)垫资还清剩余房贷,然后赎回房本,买卖登记过户即可;  3、买卖双方无能力承担剩余房贷,可联系垫资机构进行垫资,赎回房本,买卖双方到房管局进行过户手续,买方那个重新抵押房产,贷款钱还垫资机构,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交与卖方尾款,买方开始还贷;  4、卖方无力偿还剩余房贷,又不想过于麻烦,可以根据自己的还贷记录申请个人信用贷款,利用银行贷款赎回房产,再进行买卖房屋,自己可利用卖房钱还贷也可慢慢还贷。  以上方法,无论哪种都是表明,只有拥有房屋所有权方可操作买卖房屋(转按揭的方法,主决定方是银行,房屋所属权也是银行),即买卖房屋一定要注意房屋所属权是否清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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