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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计提比例是多少?什么是房产税?

155****1447 | 2018-12-14 0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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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8985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企业房产税计算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综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了房产税税率是多少,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税率为4%。

    查看全文↓ 2018-12-14 03:04:54
  • 148****4795

    房产税目前只在部分城市试点,上海目前按上年度的房价的70%为基数征收,基准税率0.6%/年,征税房价以上年度的统计局上海均价的2倍考虑。
    另外据谣传,全国将来实施的房产税率估计是2.5%,征税基数估计和上海处理方法一致,由于各地基础房价差异很大,估计细则放权地方来决定,扣除30%还是其他比例也不确定。上海的征收政策可参见上海国税局网站。
    据沪府发〔2011〕3号文规定,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政策规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查看全文↓ 2018-12-14 03:04:49
  • 147****8321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查看全文↓ 2018-12-14 03:04:43

相关问题

  •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的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也应该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屋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注意: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率执行。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1)房屋的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2)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3、投资联营和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利润,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出租房产征税,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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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自用的房产,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计提;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计提。 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一、《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括两种:一是从价计征,二是从租计征。1、从价计征,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应纳税额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大多数省级政府规定减除30%计算房产余值。2、从租计征,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后,出租房产的税率: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5%。 二、《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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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自有房产对外出租的被称为从租计征房产税,征收率为租金乘12%.2:自有房屋自用的房产税每年申报两次,一般是在每年的3月和9月,每次申报6个月的税金,房产税计税基数为房产的净值,就是房产的原值减去已经计提的折旧后得出的数值。按照房屋余值乘以1.2%,房屋余值一般是房屋原值乘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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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缴纳基数有两种情况:1、自已用于经营的按房产原值扣除10%~30%后的余值征收,具体扣多少要看当地省政府的规定,全年按余值的1.2%征收;2、用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无租金免费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按1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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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分为以下两种计算方式: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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