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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呢?

137****1298 | 2018-12-14 13:57:00

已有3个回答

  • 152****2263

    你这房子明显上是质量上的问题,可以说全部是开发商的责任,再说也在保修期内。只是很多时候找他们也没有多大的用,他们根本不会做实事。等到他们来修你的房子就漏得更加严重,在你可以先找他们协商。
    如果只是墙面渗水可以自己先处理,其中的费用由开发商报销。你的还在质保期内不用担心其它的,他们肯定会给你答复的。
    目前有公司在互联网上 以技术指导+产品+用户自己动手 不刨不拆解决漏水和发霉问题,我家以前也是这样的情况后来在网上看到有个专业冶理这方面的公司惊富建筑还可以的,专业提供家庭类房屋渗水问题技术咨询,上去看看吧也许能帮到你的。

    查看全文↓ 2018-12-14 13:57:28
  • 153****1935

    如下解决办法:
    1、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新版合同规定,因房地基问题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3、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查看全文↓ 2018-12-14 13:57:21
  • 158****7501

    房屋质量问题可能在交房时就能发现,但更多的情况是交房时很难发现,等到业主入住以后才慢慢浮出水面,不同阶段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不同处理: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入住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应注意分清责任,保留证据。要求开发商保修时**好是书面提出,并让开发商予以确认,可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
      总之,房屋质量问题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在现实中很多购房者在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后不知如何处理,有的对一般质量问题提出巨额索赔甚至要求退房,结果是输了官司又赔钱;有的委曲求全,草草办理了收房手续,入住后才发现房屋主体结构有严重质量缺陷。很多购房者对房地产法律知识不太了解,**好邀请专业的律师,帮您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通过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决。

    查看全文↓ 2018-12-14 13:57:15

相关问题

  •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  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重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并注意收房时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

    全部4个回答>
  • 质量问题商品房一般都是由保修期的,购房者一定要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他们修补,只要房子在保修年限内开发商有义务免费维修,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义务,那就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可以去法院上诉。

  • 你可以找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

    全部10个回答>
  • 新房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要求和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证进行维修,如开发商不履行保修义务,可向市、区、县建委投诉,造成损失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跟签订的合同有所违背的时候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直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赔偿。

  • 质量问题商品房一般都是由保修期的,购房者一定要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他们修补,只要房子在保修年限内开发商有义务免费维修,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义务,那就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可以去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