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婚前按揭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146****3503 | 2018-12-15 09:00:28

已有3个回答

  • 131****4790

    属于共同财产。

    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查看全文↓ 2018-12-15 09:00:56
  • 145****7897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则直接属于共有财产。如果只有一方名字,并且为婚前所购的,为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双方一起还贷款的,则共同还贷部分需要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由房屋所有方依法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查看全文↓ 2018-12-15 09:00:46
  • 136****5073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如果有可能,在结婚前还完贷款**好。
    针对问题补充:没有区别,其中仍然有你的份额,处理同前,只是可以夫妻分割的份额不同而已。

    查看全文↓ 2018-12-15 09:00:41

相关问题

  • 到了适婚年龄,我们周边经常会有男女感觉各方面都很合适,商量着到售楼处挑一套房,等着结婚当婚房的现象。婚前双方或一方出资购买房屋有男女合资或独资支付**或全款购买的,但也有**后两个并没有结婚的案例。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婚前共同购房要注意哪些事项?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买房是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举例:张先生结婚前签约买的房(房屋全款购买且房款全部由小明个人支付),但结婚一年后才领到房产证。这种婚前买房婚后领证的情况属于共有财产吗?律师回复: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约时双方需在场申请房贷、交易过户等需要俩人一同办理,一方面规避单方面操作,另一方面如以准新娘、新郎名义申请房贷时,银行需要考察两人的资质,如特殊情况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2.购房时证件一定要准备充分双方共同买房时,提供的证件非常多,但若想成功办理,那一个都不能少;办理房贷时还需要额外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如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人收入证明高,另一方则无需在提供证明。3.房屋份额分配好?夫妻共同购房时,**好先把双方所占份额提前协定好,以免日后因此产生矛盾。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共同拥有,则双方享有权益相同;如按份分割,则需提前说明,并在房产证上载明!4.准夫妻购房要注意夫妻婚姻存续是指从双方领取结婚证的那日开始算起,所以还没领证但已计划结婚的准夫妻们要注意了,如在这情况下购房,一定要把房屋占有比例规定好。不要意气用事,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写上对方的名字,意味自己完全放弃该房产的所有权。提醒,如果房子登记在情侣双方名下,但产权上未记载份额,双方也未另外约定份额,则按共同共有半数。在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没有约定的按实际出资份额分割。因此,购房时不要忘记对各自出资额做约定公证。切记婚前、婚后加名字或不加都无所谓,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全部3个回答>
  • 1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据就是《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2、“如果他不愿意将次套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途径可以办到?”:不必太费心:不用作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公证费用也不低呢),只要他把房屋购买合同、支付房款的发票、房产证等保存好,一旦离婚时能以这些证明此房是在结婚之前所购,就完全可以作为他的个人财产了。3、“我记得好像有条司法解释是说专为结婚而婚前购买的房屋,不论男女哪方出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虽然能证明房子是婚前一方所买、但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的:此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视为婚前购房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房产证如何登记很重要,与购房合同和发票共同证明问题。

    全部3个回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全部3个回答>
  • 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 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其实还是要分情况来看待的:①在婚前一方已经购买并且付清房款拥有所有权的房屋,那么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就是个人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结婚前的一方只是出资付了首付,而贷款是由婚后双方共同负担,那么这种房屋也是属于共同财产,只是按照份额来进行划分。②在婚前一方父母或者是双方父母出资来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时,视为只对自己的子女一方进行的赠予,因此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这一部分就被称之为是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以认定为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进行共有,这也属于是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