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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清楚内部购房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133****2102 | 2018-12-17 14:17:40

已有3个回答

  • 157****3317

    内部购房协议是有效的,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买卖协议是成立的,从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2018-12-17 14:18:02
  • 131****4970

    认购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1、 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终达到签约.
    2、《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

    查看全文↓ 2018-12-17 14:17:58
  • 146****2380

      1、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2018-12-17 14: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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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部购房协议是有效的,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买卖协议是成立的,从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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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协议签订注意事项1、首先要看房东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现在是不动产证)的真伪,以及是否是同一人,确定房产证地址是否与租赁的房屋地址相符合。2、签订合同时也要按照房产证地址写的明明白白。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3、在签订合同前,要确定房子里面是否带家具家电出租,以及带哪些家具家电,签订合同时要写在合同里面。4、房屋是否含税费出租,也要写的明明白白,特别是一些商用的房子,如果需要开发票的话,税费算下来也是蛮高的。5、租房子时的付款方式要写清楚(如押一付三,押一付六 等)租赁年限,也要写清楚。6、还有就是违约条件。按照谈好的写的明明白白。包括房屋的维修责任。能写尽合同就尽量写到合同里面,避免以后退房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7、如果签合同的不是房东本人,这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房东与此人的关系,并且要对方出具房东的委托书。8、签订好合同后双方签字画押。注明签订时间,并且要对方写一个收条。我们也要保留好收费凭证(如转账记录和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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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情况下你有两个选择:1、他违约这个事实是可以确认的,但是由于没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你的损失很难得到赔偿,当然你有装修或者有证据证明应为他的违约给你造成损失的话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但是这个举证很难。所以一般你只能返还租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补偿。2、你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这样的话就是和房东耗上了,等法院判决下来后,你可以让他租不成,不过你想继续使用这个店铺也是实现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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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那么只有在房产登记机关,进行了房屋所有权转移,才能视为出卖人已经履行了将标的物所有权转让于买受人名下的义务。那么对于你这种,先签订购房合同,因出卖人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需要等房屋所有权办理下来再进行房产更名的合同,在事实履行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你今天交钱,即便只是房屋全款的百分之20,那么也绝对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你等房屋所有权人办完产权证再更名,只想好的地方了,风险想了么?问你几个问题,你想想第一、如果开发商五证不全,短期之内不能给出卖人(房主办理)产权证,你也等?这个等待期限你能确定么?等待期限过程中是否会发生不利的情况?第二、就算开发商在一段时间后,具备了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全部手续,给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但是此时,该小区的房价上涨很大,此时房主想要你们补涨价部分的差额,你又该怎么办?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书下来之后,房主因为你们不愿意补差额,不配合过户更名,你们又该怎么办?打官司?一般的百姓承受不了那种焦虑。你多看看报纸,像你这种情况,先给部分钱,因产权证没下来,等下来再过户,出现的纠纷多还是不多,凡事只往好的地方想,不想风险,这种做法或者说思维是极端错误的,凡事都应先向风险,算了 不说了 吃饭去了 自己想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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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没有公正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对于你这种情况,只要你们双方自愿意思表示清楚,不经过公正的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应。第二,如果你们开的是合伙企业,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退伙人退还的份额的数量与当初入伙时的财产不具有相等性。可能多,可能少,也可能无钱可退,甚至还要额外贴补。另外,根据合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人数至少二人以上,如果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则应当解散。第三,如果你们只是普通的个体户,由三个人投的资,则你们直接按协议协商办,如果达成的协议履行不能,则可主张对方违约,也可尝试去申请支付令。但**好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