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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产权属于谁呢?

137****9768 | 2018-12-18 22:04:45

已有5个回答

  • 145****8056

    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在结婚前有做财产公证的话看你们的条款。现在看来如果是离婚,那么就会说是共同资产或双方协议

    查看全文↓ 2018-12-18 22:05:29
  • 157****4046

    婚后的购房当然是两人共有的,应该属两人的名字。没有领取结婚证前购买的是口语属一个人到名字。当然,婚后购房如果有一方放弃,也是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8-12-18 22:05:21
  • 148****3375

    婚后买房子,想住房产权为一人所有,需要先办理一方名字房产证。然后夫妻俩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住房房产证,到本地公证处,做住房产权公证,明确住房为房产证登记人一人财产,双方签字做公证,取得公证书注意保管,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查看全文↓ 2018-12-18 22:05:16
  • 145****0222

    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份额属于共同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8-12-18 22:05:10
  • 133****1644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是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对方名下或夫妻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4、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8-12-18 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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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在结婚前有做财产公证的话看你们的条款。现在看来如果是离婚,那么就会说是共同资产或双方协议

    全部5个回答>
  • 属于全体业主,是公共财产。顶楼露台的注意事项:1、露台不计面积,也自然没有产权;2、顶楼数公共使用面积,开发商无权赠送;3、顶楼业主只能有部分使用权。

    全部3个回答>
  • 人防车位不属于业主和开发商所有,而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人防车位通常业主和开发商只有使用权,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人防车位和普通的车位是有一定区别的。小区内的车位所有权归属可以根据车位的类型来判断,通常分为以下三种:1、产权车位一般产权车位都是开发商自行建造的车位,有些是地下车位,有些是在地面上的车位,这种类型车位的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开发商可以自由将其买卖,业主购买后就可以获得车位的所有权。2、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拥有使用权,使用权期限为20年,开发商可以将其出租收取租金,但不能进行买卖。3、公摊车位公摊车位是纳入公摊面积而建设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这种车位不能买卖,也无法拿到产权证。

  • ①敞开式地上车位。敞开式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用②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业主可以在入住后,通过购买手段获得并拥有个人产权③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④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类车位就像小区的其他公共配套一样,供全体业主使用

  • 目前我国对于人防车位的产权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在没有战争的年代,为了鼓励经济建设,人防工程一般是由投资者进行使用和管理的,而产生的相关收益也都归属于投资者自身所有。一般的小区来说,对于人防车位和普通的车位,在本质上有着直接的区别,人防车位是将使用权转让给相关的个人和机构,是不允许进行销售买卖的。单单从使用的角度来说,人防车位和普通的车位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按照不同的区域进行划分,对于小区内的业主来说可以正常进行使用,通过租赁等其他方式,向小区的物业进行申请此外人防车位一般和普通的车位不在同一个楼层,而且属于大型的密闭空间,有铁门是人防车位的标志之一,所以业主在购买车位的过程当中,首先要明确所购买的车位是否可以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