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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土地使用税是多少啊?

133****8619 | 2018-12-20 22:15:02

已有3个回答

  • 143****0791

    企业经营场地是租赁的,是否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上午规定如下:
    1、租赁的厂房经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出租人交还是承租人交 ,看合同规定,若交房租了,应是出租人交。 租赁的厂房是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该税由房屋及土地的所有人缴纳。
    2、房产税按自用和租赁二种缴税,自用的按房产原值X70%X1.2%,租赁的由出租方按收取的租金X12%缴纳。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按平方米征收,征收标准各地不统一的,需向地税部门咨询。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根据专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改进完善具体征管办法和规程关于对出租房屋的人界定征税问题按现行税法法规,出租房屋的纳税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即房屋的出租人。
    4、由于相当一部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淡薄,采取种种手段逃避纳税,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很多税务机关在对个人出租房屋进行纳税检查时,只能找到承租人,要想找到出租人则难上加难。
    备注: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限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查看全文↓ 2018-12-20 22:15:48
  • 135****444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上述集体土地是指未由国家征用并办理出让等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包括单位或个人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种形式拥有的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出租后再将土地转租的,由**终租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2、鲁财税[2006]26号根据鲁财税[2006]24号文件规定,
    一、《通知》中的“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是指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内、当前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的集体土地。“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指以无偿使用、有偿使用等方式占用集体土地,并在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二、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自实际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各级财税部门要准确理解政策精神,严格税收征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3、鲁地税函[2008]126号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有关土地使用税的缴纳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上述集体土地是指未由国家征用并办理出让等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包括单位或个人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种形式拥有的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出租后再将土地转租的,由**终租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可以看出,要交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文↓ 2018-12-20 22:15:37
  • 141****1652

    税法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上述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中,城市的土地包括市区和郊区的土地,县城的土地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土地,建制镇的土地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土地。
    依据你单位的情况,租用的国有林场的土地,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所以,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你单位需缴纳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至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时契税的征税范围。
    另外,你单位如果在这片租用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建设并完工后,还需向国家缴纳土地增值税。

    查看全文↓ 2018-12-20 22:15:30

相关问题

  • 使用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是需要区分城市等级以及土地等级的。不一样的城市需要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是不一样的,那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有哪些特点?一、税率1)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城镇土地使用税:1、大城市1.5至30元;2、中等城市1.2至24元;3、小城市0.9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耕地占用税: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2)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3)计税依据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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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此在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一般而言,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如果土地权属未定,则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所以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出租人)已交纳了土地使用税,那承租者就不用再交了。 如果出租人没交,那税务机关就有权向实际使用人(承租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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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规定:“十、关于对搬迁企业的用地应如何征税问题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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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财税[2017]29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果属于上述规定情况的应该交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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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土地使用税定义: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特点:(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准财产税);(2)征税对象是土地;(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适用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实行分级幅度税额(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房产税概念: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非一般财产税)(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计税依据——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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