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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房产税怎么计算呢?

145****2392 | 2018-12-20 23:36:28

已有3个回答

  • 131****6220

    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查看全文↓ 2018-12-20 23:37:37
  • 132****1978

    一、租用的固定资产是否要计提房产税有2种情况:
    1、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无需计提缴纳房产税。
    2、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三条的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相关的会计分录有: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查看全文↓ 2018-12-20 23:37:31
  • 142****8297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查看全文↓ 2018-12-20 23:37:25

相关问题

  • 企业房产免征房产税的条件1、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2、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3、企业停产、撤消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地税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除以上三种情形外,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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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车辆购置税、购入固定资产交纳的契税、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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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用计提房产税。1、房产税分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如果属于从价计征,即房产税=房产原值x(1-30%)x1.2%。2、从价计征一般分4月和10月缴纳,所以新增固定资产的应是次月缴纳这是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缴纳申报时间就是4月和10月,而且分半年缴纳,如果上半年新增就要从上半年开始计入,如果下半年新增下半年才计征。3、如遇到大修理或停产多少月以及未使用,可报税务局备案申请减免房产税。如果新增固定资产,用于房屋出租获取收益即次月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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