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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具备什么条件,什么情况下可以强拆?

133****5874 | 2018-12-21 00:34:39

已有3个回答

  • 152****5860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哪些部门可以实施强拆?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如果你的房子被认定为违建,不要惊慌,违法强拆肯定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切记不要以暴制暴。拆迁人员强拆房屋,首先要保证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警,收集证据并马上启动法律程序才是挽回损失、维护权益的正确方法。不要怕“民告官”,提起行政诉讼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任何人都剥夺不了。当遇到征收拆迁的时候,要尽快的寻找**佳的解决途径,咨询专业的拆迁征收律师,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还要注意很多被拆迁人都是强拆后才想到要维权,此点是对时机把握不足,若是从强拆之前就开始维权,启动法律程序,**起码可以得到证据的保存,那么,其补偿数额也有可能大有不同,所以,建议拆迁户遇到类似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免让您损失无法挽回。

    查看全文↓ 2018-12-21 00:35:19
  • 146****8010

    一、对于合法建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二、对于非法建筑:市政执法部门可以直接依法强拆,也可以是法院,但如果涉及到罚款的话,则必须由法院执行。

    查看全文↓ 2018-12-21 00:35:10
  • 132****6850

    1、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被拆迁入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迕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
    3、决定书的送达:A、现场送达,B.、留置送达,C、委托送达,D、转交送达,E、邮寄送达,F、报刊公告送达。
    4、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5、强制拆迁执行前应召开各执法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后一次说服工作。
    6、张贴强拆公告,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搬迁。
    7、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入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

    查看全文↓ 2018-12-21 00:35:03

相关问题

  • 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小产权房属于违章建筑的情况下才能够实施强拆。第一种,如果小产权房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的情况,那么这种小产权房必然会遭到强制拆除。第二种,小产权房破坏了国防的安全。建筑物一旦破坏了国防工程,会使国家安全受到重大的影响,这种情形小产权房会遭到拆除。第三种,小产权房损害了公共的利益或危及了名胜古迹,只要占了以上任意一条那么肯定会被强拆。

  •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1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人民警察法》第2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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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相关行政法的规定,你可以运用其来质疑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在这方面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表述,一旦政府有对不动产作出决定,而百姓不同意可以到不动产(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去状告该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如果作出决定的机关是级别很高的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等这类,你可以去房产所在地的中级人名法院状告。  非法强拆房屋犯了以下几条法律:  1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2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 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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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征收条例》第28条的规定,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前提条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有权申请司法强拆:(1)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此处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0日,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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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地要强拆是要履行很多法律程序的,被征收人不要轻信拆迁人员的强拆恐吓,但要在征收补偿过程中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制约行政权力,比如法律规定,在诉讼中当地是不能强拆的,因此积极起诉起码可以为提高补偿争取到时间筹码。否则如果让当地的征收程序一路没有阻碍,则很快就会走到强拆的步骤,到那时就会陷入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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