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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己的土地建房需要什么手续呢?

159****3917 | 2018-12-22 07:03:07

已有4个回答

  • 158****2930

    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可以有土地使用权。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申请宅基地,办理宅基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查看全文↓ 2018-12-22 07:03:45
  • 152****7543

    农村宅基地房子重建手续: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3、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

    4、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查看全文↓ 2018-12-22 07:03:38
  • 136****44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镇)级人民政府批准。需要的的手续有: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镇)级人民政府批准。

    房子建好后,需要办理产证手续。   

    农村房屋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8-12-22 07:03:34
  • 154****2951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4.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5.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11.建房户领取房屋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8-12-22 07:03:26

相关问题

  • 农村建房申请条件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农村宅基地申请制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建房屋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受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40平方米。农村村民建房,必须与乡(镇)主土地利用规划相一致,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房,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经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禁止非农人员购买农村土地建房,小产权属非法行为,不得登记发证。农村盖房申请条件还包括:没有房子居住,需要建房的;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国家公益建设需搬迁农民住房的。4、持乡(镇)、村、社证明,申请建房户所住房屋确属危房,需改、扩建的;5、由于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垮塌或存在安全隐患,需搬迁;6、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移民搬迁需使用集体土地的;农村盖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一、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二、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三、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1、镇村建办意见;2、镇土地分所意见;四、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五、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1、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2、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六、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七、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八、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九、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十、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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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同城市房屋一样,自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具体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核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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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像你这种情况,想要在妻子所在村建房,应该是可以的。但是得符合下列条件:  一、你妻子户籍仍在该村,未迁出,因男女平等,所以与你是否该村成员没有关系;  二、你妻子和你岳父母、你妻弟已经分家单过;  三、你妻弟已经和父母分家单过;  四、你妻子村小组长及所在村委会签字同意;  五、向你妻子所在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申请,经审核后报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县(区)人民政府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有了这些条件并办理了手续后你就可以建房了。当然,你们也可以以你妻子及妻子的奶奶的共同名义建房。农村房屋以户为单位,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形式表现法律上的物权,没有独立的产权证书,即便有的地方已经颁发也因其与现行法律冲突而被司法机关不予认可。因此,能不能建房关键看你是不是独立的一户。当然,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你可以从形式上创造这些条件,具体的方法就不必再多说了吧?呵呵  另告:宅基地只有本集体人员才有权利使用,因此,如果你的户口未迁至你妻子所在村的话,不可以以你的名义申请。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你可以单独问我,也可以根据我百度空间查询到我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给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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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房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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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建房贷款是用于县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于建造房屋而发放的贷款。  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及条件:  年处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二)、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三)、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民户籍证明及借款人的结(离)婚证明。  (二)建房贷款的用途证明材料。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等。  (四)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  农村自建房贷款额度:  农村建房贷款的额度应根据自有经营情况、收入水平、信用程度等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建房资金总额的50%。  农村自建房贷款期限:  农村建房贷款的期限应当根据借款人的自身经营情况、收入来源等合理确定,原则上控制在五年以内。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指导利率,信用社有权根据借款人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上浮或下调。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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