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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原值计算怎么算? 房产税的详细计算方法

137****2070 | 2018-12-28 17: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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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0961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查看全文↓ 2018-12-28 17:42:18
  • 136****8991


    房产税计税原值是房产税从价计征中的一个指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简单来说即房产建造之初所花的总金额。

    查看全文↓ 2018-12-28 17:42:13
  • 137****7718


    举例说明:
    1、某企业2006年固定资产帐簿上记载房屋原值为50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交多少房产税?
    答:该企业2006年应缴纳房产税=500万元×(1-30%)×1.2%=4.2万元

    2、某企业2006年7月份购入一房屋用于办公,价值为100万元。请计算此房屋2006年应交纳的房产税是多少?
    答:2006年该企业购入房屋应纳的房产税=100×(1-30%)×1.2%×5/12=0.35万元

    3、甲企业一办公楼的房屋原值为500万元,建筑面积为3000㎡。2006年1月1日,甲企业将办公楼的一部分出租给乙企业,出租面积为600㎡,租金为20万元,租赁期限为一年,该企业于6月1日一次性取得全部租金,则甲企业2006年全年应纳的房产税为多少万元?
    答:出租部分房产税=20万元×12%=2.4万元
    自用部分房产税=500万元×(1-30%)×1.2%×(3000-600)/3000=3.36万元。
    2006年全年应纳房产税=2.4万元+3.36万元=5.76万元

    查看全文↓ 2018-12-28 17:42:09

相关问题

  • 房产税计算方法:2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3(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4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5(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6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7房产税计税依据8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9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10(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11,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11,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11(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12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13(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14(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15(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16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 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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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举例说明:1、某企业2009年固定资产帐簿上记载房屋原值为50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交多少房产税?答:该企业2006年应缴纳房产税=500万元×(1-30%)×1.2%=4.2万元2、某企业2006年7月份购入一房屋用于办公,价值为100万元。请计算此房屋2009年应交纳的房产税是多少?答:2006年该企业购入房屋应纳的房产税=100×(1-30%)×1.2%×5/12=0.35万元 房产税有两种情况:1、房屋出租:用于居住的按租金收入缴4%房产税,用于经营的按租金收入缴12%房产税; 2、自有房产:按原值的70%*1.2%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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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规定房产税采用税率从价计征,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的税率为12%。房产税的依据有两种:一是计税余值,二是租金收入。按规定,对于自用房产,应以计税余值为依据。计税余值,是指原值减除10%至30%等因素后的余额。房产原值是指企业规定在固定资遗中记载的原价。在企业固定资产记载有原价的,以房屋原价扣除比例后作为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进行改建要相应增加的原值。按照规定,对于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依据。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作为抵付房租收入的,根据当地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标准租金,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每一个地方的房产税都不一样,如果想要了解自己地方的,可以去房产局了解。

  • 举例说明:1、某企业2006年固定资产帐簿上记载房屋原值为50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交多少房产税? 答:该企业2006年应缴纳房产税=500万元×(1-30%)×1.2%=4.2万元 2、某企业2006年7月份购入一房屋用于办公,价值为100万元。请计算此房屋2006年应交纳的房产税是多少? 答:2006年该企业购入房屋应纳的房产税=100×(1-30%)×1.2%×5/12=0.35万元 3、甲企业一办公楼的房屋原值为500万元,建筑面积为3000㎡。2006年1月1日,甲企业将办公楼的一部分出租给乙企业,出租面积为600㎡,租金为20万元,租赁期限为一年,该企业于6月1日一次性取得全部租金,则甲企业2006年全年应纳的房产税为多少万元? 答:出租部分房产税=20万元×12%=2.4万元 自用部分房产税=500万元×(1-30%)×1.2%×(3000-600)/3000=3.36万元。 2006年全年应纳房产税=2.4万元 3.36万元=5.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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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目前还没有房产税呢,都没有这个税项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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