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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是多少?

135****4891 | 2019-01-04 10:21:18

已有3个回答

  • 145****8830

    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低价标准的60%执行。
      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低价标准的30%执行。
      对低于法定**高出让年期(50年)出让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此**低标准。
      低于**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价格:**高等别标准是**低的14倍一等对应价是840元/平方米
      土地等别是制订**低价标准的核心和基础。该等别是根据全国各个县、市(区)级行政单元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采用综合评价法确定的,共分15个等别。土地等别的划分基本反映了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体现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土地利用差异。
      在制订**低价标准时,明确了**低价标准与土地等别相挂钩的政策。一等相对应的**低价标准(840元/平方米)是十五等(60元/平方米)的14倍,体现了区域土地利用政策。上海长宁区、虹口区等为一等工业用地,北京怀柔区、天津武清区等八等为252元/平方米,新疆阿合奇县、阿克陶县等为十五等工业用地。
      经测算,现在各地工业用地成本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5至8倍。在征求各地意见基础上,**终按6倍确定**低价标准。
      影响:实际出让价格将大幅度提高有助于稳定住宅用地价格
      工业用地出让价有了**低标准,各地工业用地的实际出让价格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会有效抑制工业用地的过度扩张,提高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程度。

    查看全文↓ 2019-01-04 10:22:47
  • 132****8971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低价标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第3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
    一、 本《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低控制标准。
    二、 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详见附件2)相对应的**低价标准。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
    三、 工业项目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低价标准的60%执行。其中,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低价标准的30%执行。对实行这类地价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部备案。
    四、 对低于法定**高出让年期(50年)出让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本《标准》。年期修正必须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的规定,还原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期存款利率。
    五、 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征地补偿费用提高的实际,进一步提高本地的工业用地出让**低价标准;亦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政策,在不低于本《标准》的前提下,制订并公布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工业用地出让**低价标准,及时报部备案。
    六、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各省(区、市)要依据本《标准》,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及时调整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七、 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出让的监督管理。低于**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 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部将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标准》的实施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查看全文↓ 2019-01-04 10:22:07
  • 141****6620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中国土地估价中重要的应用估价方法之一,它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理,将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从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基准日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1 利用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评估
    基准地价
    (1)基本公式
    利用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评估宗地地价时,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通过对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利用宗地地价修正系数,对各城镇已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或同一区域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观价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V=V1b×(1±∑Ki) ×Kj (58)
    式中:V:土地价格
    V1b:某一用途土地在某一土地级上的基准地价
    ∑Ki:宗地地价修正系数
    Kj:估价期日、容积率、土地使用年期等其它修正系数
    (2)程序
    a.收集有关基准地价资料;
    b.确定待估宗地所处级别(区域)的同类用途基准地价;
    c.分析待估宗地的地价影响因素,编制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条件说明表;
    d.依据宗地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表 ,确定待估宗地地价修正系数;
    e.进行估价期日、容积率、土地使用年期等其它修正;
    f.求出待估宗地地价。
    2 利用路线价评估
    利用路线价评估宗地地价,是在已知路线价的基础上,根据宗地的自身条件,进行深度修正、宗地形状修正、宽度修正、宽深比率修正、容积率修正等
    宗地地价计算公式:
    V=u×dv×K1×K2×…×Ki…×Kn (59)
    式中:V:待估宗地地价
    u:路线价
    dv:深度指数
    Ki:其它修正系数(i=1-n)
    修正体系、编制及计算
    1、标定地价以基准地价为依据,根据委估宗地的影响因素修正系数等条件进行测算得出的。
    影响因素:
    包括用途、容积率、临路(街)、临海(河)、临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宽深比、使用年限。
    2、市建成区、开发区内熟地标定地价计算公式为:商业、综合用地标定地价=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用途修正系数×宽深比修正系数x临路(街)临海(河)、临公园、广场、公共绿地修正系数。

    查看全文↓ 2019-01-04 10: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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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与出让土地是常用的两种,其它还有租赁、临时用地等方式。国家规定,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包括商住用地)均必须采取出让方式供地,而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是政府在土地出让中的多种形式,都属于土地出让,与划拨有明显区别,是由政府确定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出让土地采取招标、哪些采取拍卖、哪些采取挂牌,但协议出让就有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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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用地出让**低价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以上,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江北地区、两县工业用地**低价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亩42万元、40万元、38万元、23万元、16万元。除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情况和科技含量高、成长性高的科技创业型项目外,不得给予地价优惠。经营性用地**低出让价标准分别提高至江南九区每亩120万元、江北地区每亩90万元、两县每亩60万元。以上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禁止以任何形式返还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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