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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物业用房缴纳房产税吗?

152****5514 | 2019-01-06 23:58:59

已有3个回答

  • 141****2264

    根据财税〔2006〕186号文规定:
    一、关于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问题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因此,如果物业属于全体业主的应该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如果物业属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应该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即由房地产开发商缴纳。

    查看全文↓ 2019-01-07 00:04:09
  • 146****5359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2、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查看全文↓ 2019-01-07 00:04:04
  • 138****3202

    依法必须缴纳房产税,按原质缴纳。可上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看房产税暂行条例便知,也可上自已省的地税网站查看省地税的实施细则。

    查看全文↓ 2019-01-07 0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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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关于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问题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因此,如果物业属于全体业主的应该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如果物业属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应该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即由房地产开发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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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财税〔2006〕186号文规定:一、关于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问题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因此,如果物业属于全体业主的应该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如果物业属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应该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即由房地产开发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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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要交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付时按规定无偿提供具有产权的物业管理用房,房屋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并且建设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房屋应予以明确。希望对你有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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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要交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付时按规定无偿提供具有产权的物业管理用房,房屋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并且建设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房屋应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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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房产税是以企业房屋和收入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1986年9月15日日起依照国家颁布的法令开始实施。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一)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二) 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以上房产税如何计算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对于工业用的自用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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