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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对冲还贷可以吗?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可以变更吗

157****6333 | 2019-01-07 20:10:37

已有4个回答

  • 133****9766

    您好,对的,
    不管当初申请的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去冲还每月的贷款。
    不过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主贷人的姓名必须与公积金账户的姓名一致;(也就是说不能用自己的公积金去冲还别人的贷款,除配偶外)
    2、必须本人带好材料亲自赴公积金管理中心(纯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或纯商业贷款)办理冲还贷手续;
    3、贷款发生的首月是不能受理冲还贷业务的,一定要在贷款发生后,且银行第一次进行成功扣款后的次月才可以办理。
    公积金冲还贷方式一共有两种:
    1、年冲:
    ——即每年的4月或9月,将主贷人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仅限户口在一起满1年以上的直系亲属)的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直接冲抵贷款总本金并重新调整每月还款额,每月相对要减少还款。
    (现在选择年冲的客户已经不多了,因为不划算,每年只能冲二次,而公积金缴纳是每月缴的,其余月份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是没办法用的,除此之外,对于客户,如果办理的是组合贷款的话,年冲也只能冲公积金的本金,而其实,商业贷款部分的利率远远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换句话说,就是客户把利率低的贷款都提前结清了,而留着利率高的贷款每月在还,相对肯定是不划算的。)
    2、月冲:
    ——指将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每月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在组合贷款中,应优先冲还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月供,剩余部分将冲还商业贷款的月供,待到帐户余额不足时客户只需每月支付扣除每月缴纳

    查看全文↓ 2019-01-07 20:11:25
  • 147****8962

    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是指办理了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对冲还贷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人)在本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操作方式。
    一、申请条件
    1、对冲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2、对冲还贷人在申请时无逾期欠款,且1年内无3期以上逾期记录。
    二、办理时间和方式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的月对冲服务申请栏中签名申请,贷款发放当月生效。
    2、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于每月的5号至20号正常营业时间在中心柜台申请办理,办理当月生效。
    三、月对冲还贷的方式
    月对冲还贷即每月在规定的扣款日用对冲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月贷款本息(先冲借款人,再冲配偶)。如对冲还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每月对冲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00元余额)小于月还贷本息额,则差额部分由中心从指定的借款人银行还贷账户中划扣;若银行还贷账户金额亦不足,则本月不能对冲,当月按逾期处理,由担保公司代偿。
    四、月对冲还贷的变更

    查看全文↓ 2019-01-07 20:11:18
  • 152****0638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及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业务。
      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须知:
      一、按月对冲还贷的对象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
      二、按月对冲还贷的条件
      1、委托人信用良好,申请按月对冲还贷前没有贷款逾期;
      2、委托人所在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缴存,申请前无停缴记录;
      3、申请按月对冲还贷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之和不低于每月还贷金额的12倍。
      三、必备资料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
      2、委托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要准确提供还款帐户的开户银行的支行、营业部或分理处)。
      四、办理程序
      1、按月对冲还贷申请: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同时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已经办理了贷款的借款人可在每月1日至10日至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同时领取《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一份;

    查看全文↓ 2019-01-07 20:11:11
  • 132****5178

    为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办事,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发[2018]116号)精神,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窗口于2019年1月1日起试行延时值班工作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行时间

    2019年1月1日。

    二、服务方式

    1.工作日延时值班。在正常工作日中午12:00至13:30,安排人员值班提供延时服务。

    2.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延时值班。在双休日和春节、中秋、端午等法定节假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17:00,安排人员值班提供延时服务。

    三、服务对象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四、服务事项及办公窗口

    具体详见抚州市住房公积金延时办理事项一览表以及抚州市住房公积金延时值班服务窗口一览表。

    查看全文↓ 2019-01-07 20:11:05

相关问题

  • 可以变更的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的,满足下面条件就可以了1、对冲还贷人公积金缴存正常,且申请前三个月无停缴记录。2、对冲还贷人申请时须正常还款一期以上,且剩余还贷期限在12期以上。3、对冲还贷人在申请时无逾期欠款,且一年内无三期以上逾期记录。4、对冲还贷人的还款方式必须为银行代扣方式(单位代扣客户须转为银行代扣客户方可办理)。

  •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对冲还贷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操作方式。

  • 办理流程: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 对冲还贷申请生效后,对冲还贷人的公积金账号将在支取审核系统中进行控制,不得进行任何支取操作(包括销户),直至对冲还贷委托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