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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能取多少钱? 请问公积金能取多少钱,

151****0674 | 2019-01-08 10:42:16

已有3个回答

  • 141****4642

    一是用公积金卡去开户行打明细单。
    二是每次的提取一定不是直接取现金的,一般都是转到个人名下的银行账上的,自己去打本看看,也行。
    达到上限的说法估计是:原来买房贷款不多,名下的公积金缴存较多,个人累计领取的公积金已经超过了买房的总额。因为是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的。这个应该属于正常的。

    查看全文↓ 2019-01-08 10:42:45
  • 135****3173

    这个得看你是什么原因支取
    如果你买房子房产证,支取的金额不能超过房产证上所显示的房产价值,比如房子60W,你有80W只能取60W
    第2个,如果你还贷款,你一年还12个月贷款本息是3W,你有5W也只能取3W。如果你还了两年贷款没取,可以取两年的还贷本息。
    第3,离职,外地户口的人离职才能取,支取全部金额,如果你户口是本地的不能取。
    再就是退休了,也是可以全部取出.还有不明白的问我。一般支取公积金就是这几种原因。
    具体看你是什么原因取了

    查看全文↓ 2019-01-08 10:42:38
  • 143****5156

    「将不再'被'收部分费用」


      10月13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宣布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另外,连续缴费6个月的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0月13日下午,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发布了关于取消公积金相关收费的消息。 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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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今后广西如何调整公积金缴存和支取,待新政公布才能确定。对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广西将按三部门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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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公积金圆住房梦」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区新增10.6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截至6月末,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1377.76亿元,累计提取额719.25亿元,全区累计共有145万户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圆了住房梦。全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618.31亿元,贷款余额422.09亿元。除了单位职工,目前很多非公经济组织的职工也参与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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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广西逐步放开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途径,对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以及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两种情形的,也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其中,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或总工会发放的缴存人家庭特困证明,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缴存职工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缴费通知单或医疗结算发票、患者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限额为个人自负部分(重大疾病是指列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疾病种类;家庭成员指夫妻及双方父母、受监护的子女)。





    「热点问题」


    问:目前广西很多地市贷款额度在40万左右,能不能满足职工贷款需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答:各地的贷款额度,是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资金总量,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制定的。  



      2014年6月,全区的商品住房均价是4379元/平方米,职工购买一套用于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房子,按90平方米计算,需要近40万元,**两成后,只需再贷30余万元;这样看来,广西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基本都能满足当地职工的贷款需求。此外,大部分城市都开展了组合贷款业务,职工有更多贷款需求的可以一起申请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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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住房公积金既然都是职工个人的钱,为什么不是所有的购房行为都可以用?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住房公积金是一项个人的长期住房储金,目的是通过逐步积累,帮助缴存职工解决基本的住房问题。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在购买自住住房的时候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而投资和投机性的购房行为,不是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对象。



      具体来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原则上每个职工家庭户只能按一套(次)核定,但考虑到部分职工为改善原有住房偏小、年久失修等居住条件,广西放宽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允许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购建第二套(次)住房。自住房范围的第三套(次)及以上的住房,住房公积金目前还不支持。



    问:本人的住房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每个月还继续交住房公积金,余额也不少,不提出来感觉到很吃亏?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个人、单位、国家各出一点的原则,筹集资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国家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也给予了政策上的扶持,如单位部分可以列入成本税前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贷款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等。

    查看全文↓ 2019-01-08 10:42:33

相关问题

  • 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办理销户提取。即可以提取全部余额2170.33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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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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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详细原因:1.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2.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3.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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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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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要看是以什么条件提取公积金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1、退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5、户籍迁出本市;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享受**低生活保障;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5、其他住房消费;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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