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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第二套房子的规定是什么?

156****4903 | 2019-01-08 23: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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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8753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6月发布的83号文件《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1、二房,按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计算;
      2、一房,房贷**多可做到8成,**少7成;
      3、二房,执行差别化房贷政策:5-7成;
      4、非本地居民在本地购房,执行二房政策,且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或社保缴费证明,不能提供的,也可按二房执行,但当地银行在房价上涨过高或过快时,可以停止贷款。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1-08 23:53:48
  • 145****4703

    一、二套房政策:
    2015年3月,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自15年3月31日起执行。
    二、二套房概念:
    二套房贷政策,即: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
    三、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1-08 23:53:39
  • 156****9167

    第2次购房者**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获悉,近期该核心上调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门槛,**款比例由原来的较低20%调整为不得低于30%。同商业银行一样,石市还头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区分了二套房贷,规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比例上调至50%。

    查看全文↓ 2019-01-08 23:53:33

相关问题

  • 根据央行信贷的管理规定即对第二套房认定方式: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你的情况属于在第二套房的认定范围内,所谓以“户”为单位界定,是指的一个家庭里面的任何一个成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再次贷款都按照第二套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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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通过我行办理住房贷款(含一手楼和二手楼)/ **比例规定如下:1.首套房,比例**低3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2.二套房,比例**低4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全部3个回答>
  • 限购令出台以来,对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家庭,规定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近期将有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有关方案显示二套房贷有收紧动作。 证券时报盘中特供独家消息称目前有关方案显示,二套房贷需7成**,而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3倍。不过该消息尚未证实。 据了解,目前对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家庭,规定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套房贷**比例或提高 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楼市加速回暖,但走势扑朔迷离,是否有后续调控措施也众说纷纭。金融货币信贷政策和财税政策可能面临怎样的变化?对刚性购房者和改善型住房购房者来说,将带来哪些影响?三位专家为您提供详细解读。 楼市的回暖会导致调控政策产生什么样的变化?昨日,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行情股吧 买卖点)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经济观察研究院院长清议等多名经济学家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预测说,首套房贷政策按兵不动的可能性较大,而二套房贷的**比例或许会随着楼市的变化而有所上调。同时,房产税扩围征收将是大概率事件。 货币信贷政策 二套房**比例或将上调 2011年初,被称之为“史上**严”房地产“限购”、“限贷”政策出台。按照政策规定:对首套房贷款实行**三成,利率**低8.5折的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三套及以上住房实行停贷。史上**严楼市调控新政至今已满两年,楼市火爆情况却异常突出,这也引发了市场对于楼市可能“引火烧身”的猜想。 “目前市场行情下,很有可能上浮二套房的**比例。”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行情 专区)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商报记者。郭田勇同时强调说,对贷款利率进行上浮调整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性。但可能会对二套房贷款有差别化政策,明确改善型与投资性住房的区分,抑制投资性住房需求的贷款。 “对二套房贷款动刀,应该明确区分改善型和投资性住房,有针对性的调整才会有的放矢。”经济观察研究院院长清议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二套房贷政策调整应更多地针对投资性市场需求主体,不能简单“一刀切”。因为二套房的问题,还涉及二次置业置换的问题。

  • 买房子缴税方面:主要是契税,首套房1.5-2%,二套房3-4%。如果你将小房子卖掉以后,再买大房子,即使不算首套房,你也可以申请家庭唯一住房,享受和首套房相同的契税优惠,在交税方面和首套房没有任何区别。贷款方面:如果你老公婚前买的房子没有贷款的话,你们申请贷款的时候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如果有过贷款,只能按照二套房房贷首付和利率了,这个没有办法。参见深圳银行二套房规范认定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  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2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2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头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2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 头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头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2套房。  7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二套房**比例是多少?  二套房**比例是指人们在购买第2套普住宅的时候按揭贷款的第1期付款,根据近日的房贷政策的调整,在近日的房贷政策的细则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第2套房的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也就是说在新的房贷政策下二套房**比例会上调,根据近日的资料显示,二套房的**比例将会从以往的6成上调至七成,贷款利率也会上调至以往的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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