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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报价纠纷怎么处理呢?

137****0570 | 2019-01-11 00:23:18

已有5个回答

  • 134****6892

    装修房子纠纷如何处理
    当甲乙双方产生矛盾后,要根据合同文本共同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友好地协商解决。如乙方处理不当或拒绝处理,甲方可向行业协会或有关管理部门反映,请他们出面与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进行交涉,给予解决。倘使再不能解决,那末甲方可继续向工商仲裁部门或法院投诉。交涉投诉时要注意:
    第一,委托方的投诉要做好取证工作。证据非常重要,空说无凭,一定要掌握证据。
    第二,必须在行业协会派员或监理人员协助下以事实为根据与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确为价格偏差者则应合理退赔,如属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无条件返修。如为材质问题,材料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给换货或经济赔偿。在装修房子的时候,当事人双方肯定都是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然后才会在合意的情况下,签订装修合同。此时,如果不幸产生纠纷的话,**好的办法就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实在不能协商的,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查看全文↓ 2019-01-11 00:25:32
  • 136****7049

    解决装修合同纠纷的五大途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省时省力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协商解决尽量协商,各退一步。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一种民间社会机构,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商。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具有不开庭审理,一裁终决的效果,解决方式较快。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向法院起诉需要递交起诉状,递交双方证据。优点是法院处理较为权威具有公信力,缺点是耗时耗力。

    查看全文↓ 2019-01-11 00:25:24
  • 151****1528

    房屋装修合同有哪些纠纷?
    1.质量
    质量方面的出现纠纷**多的就是:贴地砖出现空鼓、刷漆不平整、乳胶漆出现开裂等情况;
    2.装修合同本身的纠纷
    关于装修合同纠纷也是有很多的案件,例如有的业主和装修公司进行了口头协议,没有签订正规的合同,就因为合同要求件残缺,这导致后期出现问题,业主没有办法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3.价格
    价格方面的纠纷,主要就是指预算和结算不相符。在装修的时候,会因为工艺和材料的选择出现调整现象,当然,出现这样的情况,都会需要装修公司和业主进行签订合同的,但是,有的装修公司会出现“低报价,高结算”的行为,导致结算和预算的价格出现很大的差距。
    出现装修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
    如果签订的装修合同出现装修合同纠纷,那就要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按照这四种解决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1.协商
    协商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之上,按照国家法律和行政的法规规定,通过事实讲明道理,自己解决装修纠纷的办法。
    2.调解
    所谓的调解就是指在第三方的装修公司主持之下,通过劝说和引导,然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之上共同达成协议、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调解的方式可以选择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民间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和法院调解等几种方式。
    3.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的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业主和装修方的争议,做出具有法律的约束行为的裁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4.诉讼
    诉讼就是指当事人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使用审判权,审理装修方和业主之间发生的经济协议的相关争议,做出由国家强制来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的审判活动。

    查看全文↓ 2019-01-11 00:25:00
  • 147****4176

    产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果确实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产生纠纷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产生纠纷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则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受理该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将会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处理。

    查看全文↓ 2019-01-11 00:24:48
  • 151****4552

    首先,消费者应当与装修公司协商。如果合同有写明的,应当根据合同条款来执行;如果合同上没有写明,应当参考相关的装修规范和标准,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如果装修公司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如果装修公司不予配合,或者矛盾难以通过协商进行调解,消费者可以致电12345消费者委员会热线进行投诉。消费者必要时还可以寻找相关行家具、建材、装修业协会的帮助。一些装修公司是协会的会员单位,协会调解也是帮助解决装修问题的一个途径。
    如果在消委会、行业协会的调解下,装修公司依然拒不配合、不愿意承担责任,此时只能寻求法律途径。

    查看全文↓ 2019-01-11 00:24:22

相关问题

  • 您好,1·解决认购书纠纷比较方便的办法就是先协商处理,发现问题的时候,找开发商协商处理。或是按照合同的违约处理意见进行解决。2·在协商以及违约处理意见无法解决事情的时候,就要向法院申请仲裁,但是这样的事情事情仲裁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事情仲裁,才有申请仲裁的必要。房屋认购书纠纷一般都是比较难以解决的合同纠纷,所以还是以预防为主,在预防没有达到效果的时候,就要解参照决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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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买房人如果因为限购政策导致无法买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不需要承担责任。2.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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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店面买卖合同纠纷,这是**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则仲裁协议在事后没有达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合同纠纷,请求司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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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混合过错。一、甲方违章建筑,租凭合同无效。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津约束力。二、乙方生产污染环境,不是甲方造成的,是乙方自己的责任,与房屋租赁没有因朵关系。应当自己承担责任。三、乙方污染环境,构成违法,申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以上分柝,仅供参考。祝你好运!追问律师说合同一旦签订就有效,和违建无关。还说乙方签名和被告姓名不一样,不影响合同。乙方有村委会证明是同一人。关键是乙方根本没有营业执照,现在利用环评需要工业用地证明甲方不能提供才为借口退房租。租房说只用于安装设备,环保不查。现在起诉说从交租金就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现在因甲方土地问题,被切断工业用电不能生产。合同因为有租凭期间因产权证或者厂房土地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追答甲方辩词:一、乙方办厂,应当当面核实甲方的房产证、土地证、再签玎合同。凭房产证、土地证和房屋租凭合同办理生产经营执照,自已不去查,凭写在合同中威胁语言,没有法律效力。二、环保查封停电,是乙方污染环境的结果,与甲方违章建筑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甲方违约的理由。三、乙方非法生产,与甲方没有房产证,工业用地证没有因果关系,是乙方没有事先办理生产径营许可证造成的。综上所述,乙方应恢复原状,退回房屋;甲方可以在扣除已占用期间租金后,将未到期的剩余租金退回乙方,收回房子。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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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  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应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进行了主体的界定。作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但对于具备资质单位的分支机构或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位能否作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主体问题,在审判实践中,看法各异。笔者认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能否是其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的问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在得到其单位或委托人的授权并以其主管上级单位和委托人的名义订立拆迁安置合同时,其主体应为适格主体。被委托人、分支机构等以自己的名义订立拆迁安置合同引起诉讼的,其授权人或上级法人应成为诉讼主体。  所谓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对于持有房屋产权证明的人是被拆迁人这点不容置疑,但是对于一些通过继承、买卖、离婚、赠与等形式已享有被拆迁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能否作为被拆迁人来看待呢?笔者认为,答案应是肯定的。对于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不宜作缩小解释,即界定为具有房屋产权证的人,否则将不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亦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商品的流转,对此应结合个案具体分析。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部分所有权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事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的同意,事后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追认的,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安置合同的,该协议因侵犯了他人权利,应认定为无效。对于通过买卖已占有使用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未履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已与原产权人结清房款手续的,原产权人未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房屋买受人与拆迁人达成的拆迁安置合同有效,但应责令其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对于拆迁合同内容的审查,主要要看拆迁安置合同的内容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否符合拆迁法规,对于其内容有悖于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认定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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