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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介纠纷需要怎么样去处理?

152****7027 | 2019-01-11 09:14:59

已有3个回答

  • 148****3897

    纠纷处理要参考二手房买卖合同进行咎责。
    二手房买卖是卖的现状,中介只是负责撮合双方成交,质量都是自己把控的。但是,如果中介方存在知情不告知的情况,是要负责的。如果房屋质量确实影响比较大,可以找到业主协商进行解决,实在不行,可以咨询下律师,看具体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查看全文↓ 2019-01-11 09:15:32
  • 141****3460

    一、二手房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物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也即是法律所称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并被使用过一定年限,买受人对于房屋的质量状况应该有一定的理性判断。房屋质量问题涉及诸多建筑领域的专业知识,一般当事人很难具备专业能力对其特别是一些隐藏的质量问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判断。出卖人是否承担出卖房屋的质量保证责任依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而将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出卖人应该对此质量问题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请求赔偿;
    (2)如果出卖人已经将房屋的质量问题明确告知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明知房屋的质量问题而购买房屋的,则出卖人对此质量问题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也无权向出卖人请求赔偿;
    (3)如果出售房屋存在隐蔽的质量问题,并且该质量问题是房屋本身所固有而非出卖人在装潢、使用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那么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出卖人明知有此质量问题,出卖人对此质量问题就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与此同时,买受人却仍可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二、二手房质量问题中介要负责吗
    首先,房屋漏水原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这里又分两种情况:如果该房屋漏水属于重大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到正常居住和使用安全,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解除与卖房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如果该房屋只是一般质量问题,不影响正常居住,则你有权依照合同法追究卖房人的违约责任,要求其维修房屋。是否构成重大质量问题应依据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来人认定。
    其次,中介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分析。中介公司提供服务系居间服务,其与委托人形成居间合同。所谓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据此,如果中介公司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过错,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退还中介费,反之,如果中介公司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客观上履行了相关义务,则不承担责任。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1-11 09:15:27
  • 158****6406

    中介当然有责任,
    比如如果房屋有问题,中介隐瞒没有告知买家,
    或者中介该干的活没做好,导致交易出现问题。
    都要扣中介费。
    然而呢,
    由于大多数老百姓都是菜鸟,
    在签居间合同时没有能力看出合同里的陷阱(比如中介把他的责任撇清,只有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而中介的违约责任一个字写),
    所以很容易吃中介的亏。
    当然,如果真的是因为中介过失导致买卖双方的损失,
    可以在起诉是追加中介为第二被告,
    或直接起诉中介,要求退回中介费并赔偿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1-11 09:15:20

相关问题

  • 现在,二手房交易中,违约太多了。既然合同上表明“如果有违约,中介费全部由卖方承担”,你应该向卖方索要。还有,你上面写的是“订金”1万元。你**好回去看下合同上面是写的“订金”,还是“定金”。要是写对的是“订金”,那对你就不是很有利了。因为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房产交易中,买方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买房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如卖家违约,你只能要求其退还你的1万元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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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处理?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买受人的顺序分为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2、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怎么处理?当事人之间就转让房屋签订阴阳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3、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怎么处理?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4、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怎么处理?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在此情形下,出资人只能向对方主张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从而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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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的交易量在不断上涨,但是纠纷案例也在不断增多,如何处理二手房纠纷就成为了购房者关注的焦点。不同的纠纷形式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小编整理了几个常见的纠纷,快来一起看看吧。1、房屋买卖合同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确的,如何处理?买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定金为解约定金的,就不能视为解约定金,任何一方不得以放弃或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买卖合同。原则上定金与违约金是不能并用的,但解约定金可以和违约金同时并用。2、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后,如何处理?在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的情形中,形成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此时,无过错一方所受的损失,主要是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缔约花费的成本等,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但缔约过失的损失赔偿数额以不超过履行利益为限。3、房屋买卖合同侵害第三方优先购买权的,如何处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如果承租人有购买房屋的真实意思,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法院可以支持其诉讼请求,并判决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依同等条件支付房屋价款。但是如果承租人只要求维护优先购买权,而不要求行使,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承租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4、房屋买卖中,房产中介不履行居间义务,如何处理?房屋中介机构违反忠实居间义务,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及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如果委托人有损失的,房屋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5、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怎么处理?存在多个共有人或夫妻二人共有的房产,但房产登记在一人或夫妻中一方的名下,受让人在购买时,已尽到适当审查义务的,已核实房产证登记名称与出卖人名称相符,没能发现房屋存在共有事实的情形的,此时该房屋买卖将视为有效,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应保护受让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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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纠纷处理的方式一、在跟卖方协商解决时是不需要走正式法律程序,要是能私下解决就**好。二、要和协商不成功的清空下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三、如果你的购房涉及到了中介费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发生民事纠纷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解决纠纷的请求五、要是前面的方式都不行,可以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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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跳中介引起的纠纷  跳中介通常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买方看房时签了《看房确认单》(《看房确认单》上有买方跳开中介与卖方私下成交,买方应当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看了房以后,买方通过其它中介公司成交。  买方通过其它中介公司成交的原因可能是其它中介公司不收或少收佣金,也有可能是通过其它中介公司谈下来的成交价格更低一些。如果是前一个原因,毫无疑问买方应向前一家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看房确认书》也具有约束力,买方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诚信原则因而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是后一种原因,买方实际上是按新的交易条件达成的合同,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少付佣金,所以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中有买卖双方跳开中介私自买卖要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的内容)后,为了规避中介费,买卖双方先协议终止合同,再跳开中介直接成交。但《居间合同》不只是一个买卖合同,还包括居间合同的内容,即使买卖双方终止了合同,也只能终止买卖合同,不能终止居间合同,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仍然应当向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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