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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134****1392 | 2019-01-11 09:40:41

已有5个回答

  • 137****8364

    签合同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合同中的空白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你会发现,一些条款下面,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
    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乘之机。
    二、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对等
    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一般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
    有些开发商会在此时玩起了文字游戏,比如开发商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了日的万分之几,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
    在签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
    三、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需要大家重点关注。在整个购房流程中,时刻都有可能出现违约行为,一旦出现违约,法院判定责任及赔偿,首先参照的是合同中的约定。
    例如什么情况下房子可以退、出现什么违约行为,定金双倍补偿等。
    如果这两项没有约定清楚,购房者会吃哑巴亏,维权会绕远路。
    四、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的约定
    交房日期是开发商将房子交给购房者的**后期限,交房标准是在交到购房者手中时,房子的配置标准。
    交房日期是购买期房的小伙伴需要注意的,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判定是否逾期的重要标准。
    交房标准对精装房来说尤为重要,交房时的配置与样板间的配置差距较大,在签合同时,需要将收房时的配置标准写清楚,例如家电的品牌、室内空气的达标标准等。
    五、垄断物管权
    买房协议约定“买受人同意该商品房由出卖人选聘的XX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实际上是开发商将物业管理权永久性地垄断了,即便是日后成立业主委员会,也难以改变。

    查看全文↓ 2019-01-11 09:41:33
  • 143****4432

    什么是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具体概念:

    房屋的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了,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的交付并转移权与买受人的,买受人的支付的价款的合同了。房屋的买卖合同的法律的特征既有买卖的合同的一般的特征,也有其自身的固有的特征的。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的权转移给买受人的,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的;(2)房屋的买卖的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的买卖的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了,其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付款的处理办法。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所购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或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务必将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写明确,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两可的措辞来表达。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交房,则可以按照此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合同中要写明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或写明因入住率不够而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应采取什么应急办法。

    (5)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写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现设计变更,新的设计方案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购房者,如果购房者要退房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以及卖方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退款及付其利息。

    在签订房屋买卖的合同的时候,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家不要被售楼员的说辞所影响。还是要仔细的看好合同的各项条款和规定。看好合同中对于违反规定的赔偿到底是多少。只有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意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查看全文↓ 2019-01-11 09:41:25
  • 141****0231

    一、二手房合同应当怎样签

    1、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认真了解选择的中介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在房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诈。另外,要尽可能选择有实力、讲信誉的中介公司。

    2、要严格核实并写明签约的三方主体,防止受欺诈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产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如果卖方签约主体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就有可能上当受骗或者遗留后患。

    3、要在合同中注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验时间和费用承担时间

    在确定和写明所购二手房及附属设施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确定和写明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二手房交接时间和费用划界时间是责任划分的界线之一,如果界定不清,日后就有可能引起麻烦甚至纠纷。

    4、要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条款、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违约条款在买卖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其起到的监督作用是第一位的。同时,它也是救济手段。

    5、要在合同中准确注明购房者付款和双方过户时间

    对**款和尾款,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段交付原房主。为此,合同中必须分别写明**款交付、房产过户以及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其中的尾款交付期限有赖于房产过户期限,因此过户期限以及过户手续由哪方主办、哪方配合,必须事先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清楚。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某些房产中介公司收到客户定金甚至是**款之后,仍会带其他客户看房,谁出价高他们就把房子卖给谁,为此不惜与前一个客户毁约。这是一种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

    二、二手房签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这一点作为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非常关键,值得每个人加以重视。

    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2、准确了解售房人

    一般来说,大家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来解决该困扰。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所有人核实。

    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同所有。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全部共有人需要都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替其签章。

    3、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必要了解

    这主要包括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机构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以及显示的房屋结构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乱建或破坏房屋结构的问题;该房产用途是否与购房者购买后的用途相符等。

    4、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

    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售房者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就解除抵押确定可行的方案;如果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应考虑放弃购买或就此与司法机关及案件当事人进行交涉(非专业人士难以把握)。很多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忽视了这些应当注意的事项。

    5、购买的房屋是公房或经济适用房,应了解这些房屋是否获准上市交易

    预购公房是否需补足有关费用、公房原单位对房屋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已购公房参加房改房时同住成年人的意见等。军队等单位的房屋,由于其特殊性,应特别注意单位是否同意出售,以及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有疑问则不宜购买。

    6、估算税费负担

    二手房买卖的税费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估算税费负担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应承担契税、印花税,售房者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

    根据买卖房屋的性质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还可能发生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此外,买卖房屋的性质、面积大小、用途、办理产权登记时间长短等因素还可能使得契税的税率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可以根据拟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向法律专业人士或有关部门具体了解税费的项目、税率。

    查看全文↓ 2019-01-11 09:41:17
  • 154****1634

    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可查证件
    2、房屋面积
    3、交房条件
    4、补充条款
    5、退房条件
    6、其他规定
    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所有空白处划线;双方另有约定的,在每句话末了盖章或 者划线。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 **好对该合同进行复印备份, 并由房地产公司销售负责人签名确认, 直至该合同由房地产公司到房管部门备案,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作为证据。

    查看全文↓ 2019-01-11 09:41:10
  • 148****1129

    合同签订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注意出卖人的身份

    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要注意出卖人与房产证上的人名是否一致,并核对身份证明。另外要注意房产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有,应有共有人一起交易,**后,有的房产证上虽然未有共有人,但出卖人有配偶的,应有配偶一起交易。

    二、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完整 能否顺利过户

    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如果有抵押看是否能办理转按揭手续。

    三、考察房屋是否允许转卖

    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察房屋的实际情况

    要具体查看房屋的周边配套,房屋是否老化,房屋水电煤气供应是否齐全,房屋是否有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好不好等问题,看看周边邻居好不好相处。

    七、考察二手房房屋房龄 审查居住历史

    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八、估算房价 打听房子是否可以按揭贷款

    对房屋进行大概的估计,考量自己的经济能力,查看房屋是否可以办理二手房按揭。

    查看全文↓ 2019-01-11 09:41:02

相关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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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 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1、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3、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4、房屋产权是否明晰,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转让时有一定限制。7、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暖气、天然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房屋价款、交易方式、合同主体、权利保证、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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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大家首先要注意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也就意味着开发商有预售房屋的资格,这也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2、使用正规的购房合同。当前有很多城市已经由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了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在购买新房时,只有采用了正规的购房合同,才能够在房产部门进行备案和交易。3、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就只让购房者签字,甚至补充条款都已经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中很有可能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所以大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如果是购买期房的话,预售面积和实测面积出现误差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关于面积差的相关约定要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5、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如果大家是购买期房的话,延期交房也是常有的事情。在合同中,对于延期交房这一项也有做规定,但是是比较模糊的,如购房合同中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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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以下注意事项: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商品房预售时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的。2、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以及空格和空白行,是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3、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注意关于“当事人”的表述1、购房人签合同前首先要确定在合同上填写的出卖人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是否一致,要注意代理机构不能是出卖人。否则购房人付了钱,开发商可能会说没有收到钱。2、如果房地产商是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进行销售,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地产商委托的权限范围,要求他们在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情况后面添全所有内容,如果出卖人授权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代表房地产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看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好要求把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3、购房人在填写前**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同样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五证”检查要看原件对于《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购房人可要求房地产商在第一条相关位置填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和“施工许可证号”,在后面的空白栏填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等其它项目建设依据。购房人看“五证”**好要求看“正本”,留意一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抵押给银行。如果土地抵押了,购房人应和房地产商就解除抵押的时间进行约定,明确房屋交付时,房地产商如果不能解除抵押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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