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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法律纠纷应该找那些部门呢?

137****1588 | 2019-01-14 23:31:37

已有5个回答

  • 142****5046

    一、可以向当地的住建局投诉。
      1、在保修期内,应该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你可以和开发商进行联系;
      2、如果开发商没有尽到维修义务,你可以向当地的住建局投诉。
      二、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1-14 23:32:19
  • 141****1719

    你好,1、房产纠纷到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  2、房产纠纷由民庭受理
    根据**高人民法院(1993)37号文件关于“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纠纷应由民庭受理,以房地产标的的开发、建筑承包、入股、联营、代理、居间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同样应由民庭受理”的规定,房地产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民庭受理。因房地产官司案情相对比较复杂,诉讼标的额比较大,法院民庭在审理房地产官司中通常组成合议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查看全文↓ 2019-01-14 23:32:01
  • 138****7501

    延迟办理房产证的可以要求赔偿之前签订合同上的违约金,可以协商解决,不行就去房管局进行投诉。
      一般买房后拿到房产证的时间为: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确规定了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在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那么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1-14 23:31:56
  • 157****3644

    1.找开发商协商
    2.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查看全文↓ 2019-01-14 23:31:49
  • 134****6817

    商品房屋面属于建筑物共用部分,在法律上归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分建筑物共有部分应当由业主集体决定。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全体业主共有的屋面使用权做出处分,未经共有人集体决定,开发商与“邻居”的行为无效。
    可以侵害共有建筑物向法院提起诉讼。

    查看全文↓ 2019-01-14 23:31:44

相关问题

  • 如签合同,按合同约定,按合同法调整或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4月4日,都有详细说明,如有还不明白的,请再问。还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是调整商品房的具体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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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土地纠纷,首先要去找当地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调教不成,再去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如果不愿接受村镇的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直接调解或执行。宅基地土地纠纷,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哪一方都不能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全部4个回答>
  • 一、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问题?分清责任主体,避免多头扯皮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出售商品房的开发商、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那么,这三个主体各自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简单地说,开发商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向开发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只有开发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所以说,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应向开发商提出。现实中曾出现过不少购房人在没有弄清责任主体的情况下,向物业公司或建筑公司追究责任,个别不负责任的开发商会在这一段时间转移资产或以购房人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其质量保证义务。二、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问题?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无论在竣工验收阶段还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只要出现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均可要求退房及要求赔偿损失。但在实践中,主体结构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况并不多见。作为购房人在入住后欲证明房屋主体不合格,往往须通过鉴定,但高额的鉴定费也往往会令购房人望而止步。且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亦不多见。但购房人针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依法追究开发商的一般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赔偿,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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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全部4个回答>
  • 延迟办理房产证的可以要求赔偿之前签订合同上的违约金,可以协商解决,不行就去房管局进行投诉。  一般买房后拿到房产证的时间为: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确规定了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在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那么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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