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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房屋买卖合同后反悔怎么办呢?

134****8551 | 2019-01-15 23:02:42

已有3个回答

  • 134****2284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因客观原因解约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这种情况下卖方需提供不可抗力相关文件证明,随后与买方及中介进行三方协商,签订解约协议。这种情况下,卖方一般只需退还买方定金,不必承担其他违约金
    二、与买家进行协商
    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于主观原因卖家不愿继续出售房屋,但和买方及中介进行了积极沟通,三方均没有异议。三方签署解约协议,约定解约细则即可。
    三、买家存在违约情况
    如果买方存在违约状况,而卖方提出解约,并三方无异议的也可直接签署《解约协议》,卖方可要求不退定金。
    买方违约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买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无效导致房屋无法过户;
    2,由于主观原因,买方不想买了;
    3,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房款;
    四、卖方单方解决
    卖方单方面提出解约,需赔偿买方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一般有两种情况:
    1,合同中无具体规定,且卖方仅收取定金,尚未发生其他费用,则赔偿双倍定金。
    2,如合同中有具体规定或给买方造成损失且买方可提供证据的根据合同规定及损失裁定。
    综上所述,如果买卖双方及中介能协商成功,且顺利签署解约协议是高效的,然而在实际案例中,有许多情况都是三方无法达成共识,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因此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需仔细了解合同中对双方违约情况责任的认定及赔偿金额的约定。
    建议上诉到法院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1-15 23:03:08
  • 145****5255

    (1)合同上签字的卖家是否是房屋的产权人,是否有全部产权人的签字(配偶不是产权人的情况下,当地卖房是否一定要征得配偶同意,如果是,则合同上还要有产权人配偶的签字),或有相关授权委托书,假如此条不够充分,则签字卖方无相应处分权,此合同不成立,卖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你因为该合同导致的损失和相应赔偿)(2)合同是否有除(1)外其他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可撤销、可变更的情节,比如欺诈等(3)如果合同一切OK,卖方仍然违约,则你可以追究[1]定金法则:即赔偿你一万元(定金已交付为准,假如合同约定的定金超过一万,但因你只支付一万定金,所以按定金法则你也只能拿回1万元另加一万赔偿金)[2]违约责任:合同中可能约定由相关违约责任,比如房价的20%(20%是上限,超过部分,即使约定,也无效)上述责任你只可以追究一个,不过你有选择权,如果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你的损失,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更多和里赔偿(4)基本上你有绝对胜算,即使是第一种情况(很可能就是第一种情况,不过当地处理可能没有我所得苛刻)你也会因对方缔约过失而获得赔偿

    查看全文↓ 2019-01-15 23:03:01
  • 134****7472

    买方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该买卖合同成立,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卖方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作为买方可以选择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或者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不能就合同问题协商一致,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查看全文↓ 2019-01-15 23:02:56

相关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所签订合同当中需要包含的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以及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在合同当中所有的内容都要仔细的阅读,特别是一些自己觉得已经损害了个人利益的地方,是要签补充协议的。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1、在签署之前先要了解一下开发商是否具备有销售房子的资格,也就是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签署的合同文本是否是房地资源局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3、在合同当中需要约定房屋的交付日期,以及所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4、像开发商或者是当事人约定的一些事情,也是要以书面的形式写在合同当中的。5、针对于违约的赔偿标准,开发商约定的一般会比较低,建议购房人要求改为“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

  • 购房者在遇到该问题时,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若购房者仍有担心,可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中,应划分合同丢失的责任归属,并约定开发商应履行原购房合同中的内容。此外,购房者也可以和开发商一起到市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的预告登记,提前确定自己对房屋拥有产权。情况二:未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办,购房合同遗失该如何补办?如未登记备案,重新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可根据原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要求开发商不得变更原合同中的内容,并和开发商在约定时间内到房管局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再次提醒购房者: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以上就是对“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办”“购房合同遗失后该如何补办”所作的解答。说千遍道万遍,购房合同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购房者也不必过于着急,应当及时与开发商和房管部门联系。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律师寻求帮助,毕竟律师在处理这类事情上有着丰富经验。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确定,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确定其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二)项规定,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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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合同就没有约束 直接拿收据叫他们退钱 ,到处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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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双方应当尽快联系当事人,就有关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确认,并重新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2、双方还应当准备相关的买卖证据,以证明有关买卖实际发生的事实,例如:购房双方签订的《买卖证明书》、银行存款凭证、房屋钥匙交接凭证、房屋登记簿等。3、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失窃证明,以证明原有合同丢失的情况。4、如果买卖双方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寻求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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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时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及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购买预售房还要注意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问题。根据《民法通则》此条款应如此表述“误差在3%之内(含3%),视为正常误差,但误差部分应按实际面积在合同中规定的单价重新结算;若误差超过3%,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约责任。”另外,所购楼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数额的条款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3、关于不可抗拒力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依照此法,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4、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5、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目前我国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尚不健全,房产买卖双方责任不好界定,但购房人还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如: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利;业主对物业管理方式确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制定等。保证购房人入左水、电、气供应,保安、房屋维修、公用设施、邮政、通讯等服务到位,并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