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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拆迁如何赔付?房屋拆迁门面是房屋的几倍补偿?

147****8465 | 2019-01-18 01:03:36

已有4个回答

  • 133****5179

    门面房拆迁商户应当按照规定补偿门面房的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查看全文↓ 2019-01-18 01:04:16
  • 156****9044

    有很多企业临街,就必然要有一部分是企业或厂房和路面连接,形成一种商铺门面的形式,然后租赁出去或自己进行商铺使用价值的利用,也就是实际经营的行为。这就是自然形成的商铺和门面,这种情况在拆迁中如何补偿呢?吴少博律师总结

    要结合预期的情况和性质来进行区别对待,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占有的是国有土地并且有土地使用权,那么你所建的房屋也是有房产所有权的,也就是证照齐全的房屋。只不过房产证上标明的使用性质是工业而不是住宅,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就要结合具体的使用性质和现状来参考补偿。

    证照齐全,并且取得了营业执照可以对外经营,在传统的观点中就是一个临街商铺,基本满足了门面房的客观要件,只不过没有取得商铺的房产手续,这样就应该参照门面房的价格进行补偿。

    第二种就是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租赁房屋,或者在租赁的土地上自建的房屋,对外产生商业经营行为的情形。这种情形原则上就不能按照上一种情况来补偿,因为补偿价值大部分都在土地上,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能按照实际状况来进行参考补偿,这个情况主要是按照你的经营情况来进行补偿。除了厂房的重置成新价,对商业经营行为而言,就是经营利润和停产停业损失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

    第三种就是完全租赁。房子是房东所建,然后租赁过来后适当改造形成商铺经营的形式,原则上是适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室内装修附属物的补偿,完全达不到按照商铺补偿的标准。

    查看全文↓ 2019-01-18 01:04:11
  • 138****3642

    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所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些规定当然适用企业拆迁。

    查看全文↓ 2019-01-18 01:04:02
  • 156****2309

    作为板房门面房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可以要求补偿,如果板房门面房已经出卖给他人,您则无权要求补偿。

    有赔偿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1-18 01:03:55

相关问题

  •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第三章 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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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如下:(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门面房一般用来出租。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门面房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承租者和业主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门面房大部分是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法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方面,仅规则给予恰当补偿,但没有具体的规则。全国各当地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子、建筑物补偿核算在一起,不清楚、不透明的情况很多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咱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定法令、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分,应当加以保护的当地,有关部门能应该重视,律师办案过程中更应当运用熟练的技巧处理。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设备搬家装置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则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装置价格核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家设备;二是不行搬家设备;可搬家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丢失费又可分为什物丢失费和功用丢失费。什物丢失费包含拆卸费用、运输费用、装置费用、调试费用等。功用丢失费用包含搬家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行搬家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抛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核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二)停产停业损失该部分是法令实践中呈现争论较大的部分,大多数学者以为停产歇业费用不只应当包含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践损失,还应当包含依照从前同一时期的实践销售额或赢利额断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补偿总额的部分,因而,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三)拆迁补偿费用1、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速拆迁进展,拆迁人往往会采纳速迁奖赏的方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定拆迁安顿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规模。奖赏费用金额的巨细,由拆迁人依据拆迁实践断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践承租人之间协商断定。应当留意的是,假如被拆迁厂房的一切人和使用人发作别离时,奖赏费用应当支交给实践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则,也是入情入理的做法。拓展资料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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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第三章 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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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拆迁补偿内容一般包括:1. 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2. 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 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4. 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二.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和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  本条所称的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  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  价格补贴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委、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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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面房拆迁补偿方法:根据新的拆迁条例 对被拆迁房屋的土地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商业用途 被拆迁户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实物补偿(即就地还迁商业用房)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可以由评估机构对您的门市房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价格与拆迁单位协商确定货币补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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