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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没有户型图该合同生效吗?

143****1411 | 2019-01-19 07:43:11

已有3个回答

  • 153****5462

    1.、在法律上,楼主所说的 拟订合同相当于契约分类中的预约,正式合同相当于契约分类中的本约。
    2、预约与本约的区别:预约订立的目的是要求双方当事人订立本约,本约的目的是规定当事人具体的买卖事宜。简而言之,预约也就是拟订合同的目的是规定你“要不要买房”,本约也就是正式的合同规定的是你“买什么房,房子需要满足设么要求”。
    3、综上所述,拟订合同有法律效力,与正式买卖合同区别在于合同目的不一样。售楼小姐的说法是正确的。请楼主按时交付价金,保存好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1-19 07:44:00
  • 148****1313

    商品房合同书上没有户型图,这要看你在哪个地方买房,因为各个地方的要求不一样,没有户型图不能作为合同合法与否的根据。有的地方商品房合同就没有户型图,也是合法的。商品房合同生效主要有主要部门的红章。

    查看全文↓ 2019-01-19 07:43:54
  • 138****2948

    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没有效期的,三楼说的很对.是长期有效.
    更正下我楼上.产权证办理完一样有用.合同里的条款同样具体法律效力.
    像对于,车位,会所,屋顶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小区更名权.等等,同样生效.哪怕办完产权证,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仍需保留的.

    查看全文↓ 2019-01-19 07:43:50

相关问题

  •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相关法条连接:《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2款:“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土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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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关于销售商品房须登记备案的通知》,凡商品房销售,开发经营企业应与承购人签订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销售人应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开发企业应提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五份),其中合同内容填写清楚,各种印鉴清晰,如有补充合同,应装订在统一合同的背面,并加盖骑缝章,在合同**后应付上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平面图,并加盖骑缝章。根据规定,购房者应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交纳房屋买卖契税,并由契税代缴部门为其开具纳税完税证。不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办理交易、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等各项手续,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未按本通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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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订立合同之时成立并生效。但也存在如下例外:1、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基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特殊性,买卖中的商品房所有权,即产权应在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转移给购房人。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仅是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它仅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来看,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生效。以下情况房屋买卖合同会无效: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①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③权属有争议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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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可以拨打当地的房产局,房产管理科去反应情况,因为他们是监管部门。有个律师说可以去找建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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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人的配偶签字,一般需要经过产权人追认,如果产权人拒绝追认,合同不生效。 因此导致的违约责任,有违约方承担,可以要求依照定金罚则退还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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