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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厂房租赁要注意神么?

132****0377 | 2019-01-21 18:00:54

已有4个回答

  • 151****0252

    至少要考虑一下几点:
    1、厂房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2、厂房的用途是否符合你租赁的目的;
    3、厂房的土地使用年限;
    4、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
    5、厂房是否经过了消防验收;
    6、厂房是否设置了抵押或者被查封。

    查看全文↓ 2019-01-21 18:02:10
  • 133****7446

    租赁仓库应该注意如下事项:
    1、地理位置:考虑在哪里选仓库比较合适;
    2、仓库大体面积:找一个多大的仓库?
    3、仓库高度:要投入的产业需要多高的仓库?
    4、基本设施:**好具备哪些基本设施:电力多大?是否要天车?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5、仓库的土地性质和建筑的合法性、规划的期限等等;
    6、仓库的安全性怎么样?
    7、仓库附近交通状况如何?

    查看全文↓ 2019-01-21 18:02:01
  • 145****4277

    一、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厂房,库房出租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二、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三、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订应尽量详尽明确。在订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应注意如下事项:
      a.合同条款应当尽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能遗漏,否则易出现纠纷。
      b.对合同字句应当认真斟酌,字句表述应清晰具体,避免模棱两可,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语句出现。
      c.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
      d.在租赁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
      e.为避免合同欺诈,当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等,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f.订立租赁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四、对租赁合同履行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a.对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预期的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b.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出租物,出租人应交付有关使用说明、装配图纸、操作规程等,这些在制订租赁合同时就应加以明确约定。
      c.租赁物上存在权利瑕疵,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免交租金。
      d.厂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厂房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因此增加了租赁物的价值,返还租赁物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开支。
      f.承租人未经厂库房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的,厂房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对利用押金进行合同欺诈的防范。
      在厂房出租,库房出租,土地出租,等租赁合同订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而主要工作都应在合同订立前进行。出租厂房人一般希望承租厂房的人能提供押金或担保并希望金额能与租赁物价值相当,以防止合同欺诈的发生。承租人则希望不交押金或少交押金。对出租人来说除要求承租人提供一定数额押金外,还应对承租人的身份情况、资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以免损失。对承租人来讲,则应对租赁物的价值有清楚了解,根据不同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多少。

    查看全文↓ 2019-01-21 18:01:57
  • 153****3509

    1、考察厂房的注意事项

    现场考察租赁厂房时至少要考虑一下几点:

    (1)厂房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2)厂房的用途是否符合你租赁的目的;

    (3)厂房的土地使用年限;

    (4)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

    (5)厂房是否经过了消防验收;

    (6)厂房是否设置了抵押或者被查封。

    2、租赁厂房要交的税

    (1)房产

    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如果税务部门已经按照房产余值征收了1.2%的房产税,那么就不再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3) 印花税

    租赁双方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缴纳。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合同规定了**低一元的应纳税额起点,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纳税。

    (4) 营业税

    按租金收入*5%来缴纳营业税。

    查看全文↓ 2019-01-21 18:01:49

相关问题

  • 租赁仓库/厂房需要缴纳税种分别是:增值税(2016年5月1日前为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房产税、印花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5月1日前取得或《建筑施工许可证》注明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前的自建厂房,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出租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建筑施工许可证》注明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的自建厂房,则按照11%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厂房,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2.房产税:按厂房租赁收入销售额的12%计算交纳。3.印花税:按照厂房租赁合同金额1‰计算交纳。4.企业所得税:收取厂房出租租赁收入扣除以上税费后的余额并入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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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租仓库需要哪些手续?1、从事仓储经营的应登记并执有相应的营业执照,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2、同时在进行仓库租赁的时候应该签署比较完善的合同,交代好租金方式,租金一般都是:租金以XXXX平方米为准,每平方米每天******元,每月租金按月实际天数计算或者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25日前一次付清当月租金。3、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的大环境(防火、防盗、防鼠、防雨、防洪、社会治安等)。如遇火灾、偷盗、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依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4、同时应该商谈好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直接影响货物的储存安全,甲方应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乙方,并在2天内提供事故详情,依据对乙方设备影响的程度,双方协商合理解决。第二、租赁仓库前应该注意些什么事项:租前实地考察,查看仓库权证明文件,签订合同并备流复印件。注意仓库的种类,不是仓库都能租赁。是否受海关,仓库可以分为普通仓库和保税仓库。保税仓库是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经营的,只能自行经营保税货物的仓储业务,即替他人储藏、保管货物。完备的交付验收手续和管理责任的界定,能有效的预防法律纠纷,降低出租人的法律风险。仓库租赁实务中,不少承租人会搭设简易房屋、私拉电线、堆放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货物。因此,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赋予出租人监督、管理承租人的权利,如果承租人违约使用仓库,出租人便可追究其违约责任,督促承租人合理、安全使用仓库,将仓库发生损毁的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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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承租人,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补偿金。《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款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此外,还可以以用益物权受损为由向征收人主张损失赔偿金,主要包括:装修费用的补偿、搬迁费、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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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认为,关于厂房出租合同,内容应包括:1.厂房的基本信息包括地址、产权信息、面积、附属物的约定。2.费用部分。(1)租金。租金的计算(每天每平米多少钱)、租金的支付。(2)物业费。物业费由谁承担,如何计算,应在何时支付。若承租人自行支付物业费,则其延迟支付需承担什么责任。(3)保证金包括一般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何时支付、何时归还。(4)水电费支付方式;水电费单据及支付凭证的保存。3.合同履行(1)何时交房,如何视为移交(移交钥匙、移交确认书)。(2)装修承租人装修应当向出租人提交装修图纸,不能破坏主体结构,然则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若其装修行为对第三方造成损失,则责任由其承担。出租人有权派代表进行监工。装修免租期的确定。(3)租期内对厂房及附属设施的修缮责任约定。(4)到期后,承租人是否有责任对厂房进行恢复,是否不进行恢复就需要扣除保证金。(5)公司注册。若承租人需要进行注册的,出租人需要进行审核其经营范围,后需要配合进行注册。

    全部3个回答>
  • 一、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厂房,库房出租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二、对中国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中国权进行了解。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三、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订应尽量详尽明确。在订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应注意如下事项: a.合同条款应当尽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能遗漏,否则易出现纠纷。 b.对合同字句应当认真斟酌,字句表述应清晰具体,避免模棱两可,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语句出现。 c.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 d.在租赁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 e.为避免合同欺诈,当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等,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f.订立租赁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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