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买二手房房东涨价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卖方因房屋涨价违约,中间涨部分怎么说

136****5339 | 2019-01-24 11:50:26

已有4个回答

  • 142****2839

    房地产交易中,违约分为一般违约及根本违约。如果是一般违约,比如要了要过户手续的时候,卖方故意拖延时间不配合办理手续,那么一般是按照每日多少比例的违约金进行赔偿,如果涉及根本违约,那么则是按照当时合同约束的赔付比例进行赔偿。列如 房价的百分之
    20.

    查看全文↓ 2019-01-24 11:50:46
  • 138****6650

    如果卖方没有收取定金或定金没有对房屋价格作约定,房东临时涨价是售房人的权利,只受道德约束,并不违返法律法规;如果卖方已经收取了你的购房定金,且定金收条或定金合同中已经约定了房价,那么房东临时涨价就属于约违,应按定金原则做赔偿。
    1、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2、二手房交易是由买方和卖方协商物业的交易价格,依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主体在进行合同活动时意志独立、自由和行为自主,即合同主体在从事合同活动时,以自己的真实身份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合意。合意一经完成,合同宣告成立,当事人就受到合同的拘束合同。本质上就是当事人通过自由协商,决定其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并根据其意志调整他们相互间的关系。

    查看全文↓ 2019-01-24 11:50:42
  • 153****4785

    您好,首先得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买房条款,是否涉及到违约金条款。如果有详细的条款,你也同意不购买此房,可以按违约条款走。如果没有具体的违约条款,需要与业主沟通协商。同时也可咨询相关律师,对于违约的一个判定,**大程度挽回你本人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1-24 11:50:37
  • 154****8748

    楼市火爆,房价上涨太快,卖家频频违约。**近,二手房房东反悔引发的官司越来越多。



    房东反悔违约,购房人应当如何维权?违约房东是会被判赔违约金,还是会被判将房子强制过户给买方?昨日,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几起二手房房东违约的典型案例,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解读,供购房者维权参考借鉴。



    律师提醒,卖方反悔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买方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不但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还可索赔违约金。



    点击查看大图



    案例一

    房东反悔,丢房子又赔违约金

    房东吴先生和吴太太都是同安人,他们签约出售的房产也位于同安区,根据协议约定,房屋总价为176万元。



    2016年5月31日,经中介牵线搭桥,购房人陈女士与吴先生夫妻二人签订了《房产买卖居间协议合同》。签订协议后,购房人陈女士依约支付了购房款。后来,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合同补充条款》,约定如果因甲方(即卖方)单方面原因,无法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自2016年8月1日起至过户当日,以乙方已付房款为基数,按每月2%的利率支付利息。



    然而,直到陈女士起诉前,吴先生夫妻二人仍未办理房屋的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也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为此,陈女士将吴先生夫妻二人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办理解押,立即将房屋产权过户到陈女士名下,并支付违约金。



    近日,同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判令被告应立即办理解押手续,并将产权转移登记到陈女士名下。此外,判决还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以原告已支付的购房款61万元为基数,按每月2%的比例,付至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之日止。



    法官说法:合同有效,房产应当过户



    法院判决认为,本案当中,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居间协议合同》及《补充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合法性,双方均应诚信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签订后,陈女士依约支付给被告购房定金及**款,而被告至今仍未办理讼争房屋的解抵手续和过户登记手续,其行为已构成违约,被告应继续履行合同。



    案例二

    “唯一房产”,可以反悔不卖吗?

    签了协议收了**款,房东却反悔不卖了。购房人一怒告上法庭,被告房东却说出了反悔的“两大原因”。近日,湖里区法院针对一起这样的购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



    2016年2月25日,购房人陈先生与张某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合同约定:张某将其位于湖里区的房产,以190万元的总价出售给陈先生。不料,张某在将房子卖给陈先生后,又以涉讼房产为抵押物向银行办理贷款,抵押担保金额为148万元。



    拿到148万元贷款后,张某通过微信,通知陈先生要“终止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陈先生回复微信,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



    近日,陈先生将卖方张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房产买卖协议》,办理解押手续,并协助原告将涉讼房产过户至原告名下。



    法庭上,房东说出了违约的“两大原因”。首先,他卖了这套房子原本想再买房,但因房价上涨,他的钱不足以付**,所以未能购房。第二,房东只有一套房产,如果卖给原告,他就无处居住了。因此,无法继续将房屋出售给原告。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张某夫妻二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将讼争房屋过户至陈先生名下。



    法官说法:唯一住房,并非违约理由



    本案当中,张某承认自己违约,但他答辩说涉讼房产是他名下“唯一房产”,现无房居住,希望解除合同,愿意依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



    对此,法院判决认为,张某并不享有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张某提出的抗辩理由,并不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合理事由。而且,涉讼房产的抵押权人即银行也同意将房产过户至陈先生名下。因此,陈先生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的诉讼请求,具有合同与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查看全文↓ 2019-01-24 11:50:33

相关问题

  • 合同合法有效,房屋为不动产,产权以过户为对抗要件。卖家等于毁约,你可以起诉他交付房屋,赔付延迟交房的损失,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不是你说了算有法官说了算。律师费是为你打官司提供帮助的,你可以不请律师啊?所以这项开支应有你自己付。

    全部3个回答>
  • 二手房买卖买方和卖方违约规定如下:根据二手买卖定金法则:买方违约,卖方没收买方全部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卖方违约;卖方需支付买方2倍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备注:尽量不要违约。

    全部3个回答>
  • 卖二手房,签了合同,过户之前房东违约,买方可以和房东协商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如果你没有过去啦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起诉房东。到法院起诉时,买方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协议,协助办理过户,并承担因房东违约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全部3个回答>
  • 首先,二手房交易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由双方订立买卖合同,据合同规定,由买方将资金付与卖方,依法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由卖方将房产腾退如期交与买方。其次,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买卖应当办理转让登记。但没有登记的不影响买卖合同的生效(除非买卖合同本身存在瑕疵),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效力分离原则;**后,结合您提供的情况,第一步要确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合同效力;第二步,如果双方签有合同没有瑕疵,合同内容有合法约定违约金的,定金跟违约金可以选择适用,但不能既没收定金又让对方赔付违约金,两者不能并举;您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确定要打官司的话,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付违约金;如果要请律师的话,无论官司输赢,律师费这一块一般是己方承担。即使一并提起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一点明确,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各地律师代理费情况不一,没有严格的统一标准的,可以双方协商,但一般估计会以您的房子价值大小和诉讼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多少为标准;

    全部3个回答>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