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房屋拆迁 >详情

一般厂房拆迁赔多少啊?

137****3582 | 2019-01-24 23:15:18

已有3个回答

  • 133****6991

    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通俗来说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出让划拨的方式得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过国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取得工业用地资质的,这都应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查看全文↓ 2019-01-24 23:15:52
  • 143****6192

    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

    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

    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

    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二、厂房重置成新价

    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

    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

    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

    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

    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1-24 23:15:47
  • 157****1794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查看全文↓ 2019-01-24 23:15:40

相关问题

  • 国务院在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权限和程序等,但其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标准并没有进行详尽的规定。1、对被拆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屋等无法搬迁的固定资产的补偿,其中包含对确实无法搬迁的机器设备等的补偿;2、对被拆迁企业的搬迁费和因搬迁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其中包含因搬迁所造成的设备调试费、物品的拆卸和运输费、企业员工的停工费或者解雇员工的赔偿费等;3、对被拆迁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主要根据被拆迁企业年产值的实际情况而定,但被拆迁企业可以将预期的经营损失酌情考虑在内;4、同普通住房的补偿一样,给予响应政府搬迁政策的经营企业一定的搬迁奖励,这其中就存在较大的主观标准了。二、企业拆迁补偿的具体构成(一)对被拆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屋等无法搬迁的固定资产的补偿1、土地补偿费当下,企业所用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对于性质不同的土地,企业又应当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是应当进行补偿的,但对空地或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但笔者认为,根据《物权法》之相关规定,除了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外还应当对土地单独计算补偿费用。2、房屋、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政府应当对被拆迁企业的房屋、建筑物等地上构筑物进行补偿,其中补偿面积以相关房产证明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标准。而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房产及土地证明的,应当由被拆迁企业选定评估公司,政府进行委托之后,由评估公司进行实地的价值评估作为标准。3、无法搬迁机器设备的补偿费对于无法搬迁的机器设备,或者搬迁费用高于其实际价值的,政府应当结合其新旧和重置价款,计算出重置新设备的补偿款对被拆迁企业进行补偿。(二)对被拆迁企业的搬迁费和因搬迁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1、设备搬迁安装费前文对不可搬迁设备的补偿进行了概述,但对于可搬迁的设备也有另一套补偿方式。对于可以搬迁的设备,政府应当对搬迁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包括设备拆卸费、交通运输费、设备安装费、设备调试费等补偿费用。2、临时安置补偿费如果对企业进行搬迁需要异地安置的,应当根据动迁时至新企业可进行运营时,这期间因动迁所需支出的过度的合理补偿费用。3、企业解雇员工所支出的赔偿费企业因拆迁而不再继续经营的解雇员工时必定会支出不小的赔偿费用,但这部分补偿费在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中并非都有详尽细致的规定。笔者认为,这部分补偿费用也应当计算在内,因其赔偿费用是由于政府对企业的拆迁而引起的,所以其标准则应当以《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偿。(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但具体的标准未在法律法规或其他文件中进行规定,而制定过具体标准的省或直辖市也是屈指可数,因此,这部分补偿在实践中争议较大。笔者认为,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主要应当按照被拆迁企业往年同时期的实际营业利润来确定补偿数额,而因搬迁所造成的原料和非成品的损失也应当考虑在内。(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在拆迁的过程中,政府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制定不同的奖励办法,鼓励被拆迁的企业尽早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因并没有法律法规的具体标准,使得这部分的补偿费存在较大的主观标准,因此被拆迁企业可在这部分稍加争取。对企业类被拆迁人补偿的标准直接影响到企业搬迁后的经营,但由于每个拆迁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同,导致企业的补偿费用高低也是千差万别的。因此,只有像中医一样有针对性的制定办案方略才能使得被拆迁企业的利益**大化。

    全部3个回答>
  • 居民通过危改不仅改善居住条件,做到买得起、住得起、住得好,而且享受到房改成本价购房政策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经济上也得到实惠.《危改办法》规定:"对拆除的非成套住宅房屋和公有成套住宅房屋,属于安置房建筑面积未超过原建筑面积以内的部分,应按照房改成本价格购买,并可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属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应按照房改成本价购买,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属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部分,应按当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

    全部5个回答>
  • 在企业拆迁中,对中小企业来讲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如下: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有这么几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二、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全部5个回答>
  • 补偿因搬迁发生的费用以及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具体赔偿额度拆迁方会根据本次拆迁政策给出一个基本额度,然后双方采取协商的方法解决。这里常容易产生两个误解:被拆迁方把厂房本身的所有权和租赁使用权混淆了,以至于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这是要避免的。各地、各项目的拆迁政策会有所不同,这完全要看当地政府在该项目上拆迁的资金能力和总体建设资金的平衡问题,因此也不能简单类比其它企业遇到拆迁时的待遇。

    全部5个回答>
  •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您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