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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证明是什么意思?

131****6591 | 2019-01-26 23:41:09

已有3个回答

  • 156****6336

    1、就是将租赁合同带到所在的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或交易中心去备案。
    2、那边会检查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房东和你的身份证。
    3、另外,还得缴纳租赁税。
    4、**后备案中心会给出具一份《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查看全文↓ 2019-01-26 23:42:15
  • 142****3649

    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开展商品房初始登记,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部第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来开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三十一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产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等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查看全文↓ 2019-01-26 23:41:50
  • 158****8357

    房屋登记,是去房管局登记的,然后核实开出证明给你,这个证明就等于国家给你一个法律手段去保护这套房产。

    查看全文↓ 2019-01-26 23:41:36

相关问题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意义在于可以避免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因为已经预先先做了房屋的预告登记,如果开发商再次对于房屋进行处分第3人是无法得到房屋所有产权证明的,而且预告登记也具有担保的功能。进行预告登记之后,在没有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一情况之下,如果私自处分了不动产是不会发生物权效力的,也就是说其他人是没有办法得到房屋所有权的。房屋预告登记在进行办理时,需要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并且在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的过程当中,约定对于房屋进行预告登记完成约定之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完成,缴纳相关的费用之后,可以领取登记证明。自身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代表在登记之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的预告登记主要是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交易买卖协议的过程当中,为了保障以后能够实现物权,向当地的相关部门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有相应的时效性,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待申请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过程当中,除了要提交登记的申请书之外,还需要准备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以及房屋所有产权转让合同,并且向相关部门提交原始的房屋所有产权证和其他的相关必要材料。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和房产证的区别在于预告登记并没有取得实际的不动产权权利,而房产证已经取得了不动产,拥有了对房屋的所有权。

  • 户口本不能证明房屋产权。户口本只能验证身份,亲属关系,法定地址。房屋产权则由房屋产权证及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信息决定。70年的使用权限是土地。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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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告登记的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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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始登记是对合法建造的房屋进行的所有权登记,也就是你提到的开发商所办理的大证。你购买开发商房屋所进行的登记,属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物权法第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以及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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