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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清楚二手房购房陷阱常见的有哪些?

151****8614 | 2019-01-28 19:46:23

已有4个回答

  • 158****6069

    1、产权交易有限制
    购房者在买房时要特别注意房子是否能够进行合法买卖,比如一些被查封、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属于公房等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上市交易的。
    2、未办理房产
    如果房屋尚未交付,原业主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没有产权证,那么这样的房屋仍存在无法办理产权证的风险,不建议购房者购买此类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3、城市居民不能买农村宅基地自建房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给城市居民。小产权房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等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是县城住房,土地使用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才可以上市交易。
    4、是否为在租房源
    租客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购房者看上了某个在租房屋,需要先得到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或等租赁关系结束后,才能再购买。房屋产权问题是购房者在房屋交易中需要特别留心的一个问题,买方应注意避免二手房的产权陷阱,才能保证房屋买卖的顺利进行。

    查看全文↓ 2019-01-28 19:47:12
  • 145****5094

    一、购房签约先交钱

    买房要签合同,签了合同再交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很多人把这两者的顺序搞反了,尤其是当一些售房者要求购房者先交钱再签合同的时候,购房者往往就照做了,结果交了钱才发现合同中有不公平的条款,可是却已无计可施。因此,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情况,购房者应该坚持遵照先签约后交钱的正确顺序进行交易,不要向售房者妥协。

    二、房屋类型不明确

    很多人买房的时候会注意看房屋的结构、房屋的面积、房屋的产权,但是却忽略了房屋的类型,比如本来想要买自住型住房,却买成了商业性住宅,不但是房屋无法实现逾期用途,还给自己造成了损失。所以,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注意看看产权证上登记的房屋类型到底是什么,以免买到自己不需要的房子。

    三、虚假广告太诱人

    很多房屋出售的广告都十分诱人,“**低价”、“买房送家具”、“购房返钱”等等,这样看起来十分优惠的宣传语往往会吸引众多人上门咨询或者冲动买房。但是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你会发现其实这都只是噱头而已,“**低价”的房子往往已经卖出去了,“买房送家具”不过是将家具的钱算进了房款里,所以千万不要相信这些虚假的宣传广告,一定要保持理智。

    四、“合理”拒绝谈价格

    在交易还没有成交之前,如果购房者要求降价或提出其他额外优惠条件时,售房者时常会举出一大堆不能降价的理由,而且这些理由听起来都合情合理,但其实这只不过是售房者在利用购房者对产品知识的缺乏而运用的策略。因此,购房者要记住,房子永远都是有差价可讲的,价格也一定是可以再商议的,千万不要轻信售房者的借口,要坚持自己的原则。

    五、任意使用免责权

    有的售房者会在买卖合同为自己制定一些免责条款,表明交易如果不是出于出卖人的原因而无法进行,出卖人就没有责任,实际上这是一种十分不公平的霸王条款。“政府管制及办证行为滞后”、“第三人破坏”、“出卖人在交房时告知买受人即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这些都是售房者在私自扩大自己的免责范围,购房者一定要多加注意。

    查看全文↓ 2019-01-28 19:47:07
  • 155****3387

    1、 产权陷阱

    这是二手房交易陷阱中**常见的形式之一,一般来说,房屋的产权是可以由房屋所有人依法进行处理的,但是有一些房屋却是例外,比如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单位公房等。此外,如果房屋被政府机构依法查封,或者限制交易,又或者是已经被抵押,那么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

    2、 质量陷阱

    二手房的使用时间比较长,因此多少都会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售房者一般在售卖时都会先将房屋重新装修一遍,以便掩藏好房屋的缺陷,这时购房者就很容易掉入质量陷阱中。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仔细查验房屋的质量,当然也可以聘请专业人士帮助自己查验房屋。



    3、房东陷阱

    所谓的房东陷阱指的就是售房者与房屋所有人不符的情况,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骗取购房者的房款,便用假的身份证和房产证骗取购房者的信任,等拿到了购房款之后立马就消失不见了,使得购房者**后只能自认倒霉。因此,想要避开房东陷阱,购房者必须擦亮眼睛,看清售房者的真实身份,仔细查验相关文件的真实性。

    4、交房陷阱

    房产交易进行到交房的环节,一些售房者便会找借口拖延办理交房手续,这时就很有可能发生售房者将之前承诺好的附赠物品进行调换,也就是将一些贵重的物品换成廉价物品的情况,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需要一定的时间,以便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所以,为了避开交房陷阱,购房者应该要求售房者立刻交房,即使要拖延也必须明确约定具体时间。

    5、合同陷阱

    大多数购房者都不会仔细阅读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这时便很容易落入合同陷阱。售房者可能会在合同中写了一些侵害购房者权益的条款,也可能写了一些使自己无条件免责的条款,购房者一旦没有发现便签字,日后产生纠纷便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查看全文↓ 2019-01-28 19:46:58
  • 142****9477

    (一)中介机构无证经营。这种机构大多无固定场所,发生问题就转移,使消费者无法投诉,所以消费者应首先看有无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

    (二)既收佣金又吃差价。购房人与中介签订委托代理购房合同,中介以低于与委托人谈妥的价位购买房屋,从中收取其中不为双方知晓的差价。



    (三)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使交易泡汤。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就编造种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四)阻止购房人仔细查看房屋质量。中介为了促成交易,赚取佣金,往往引领买方走马观花地查看房屋,买方不知就里,仓促成交,等到问题发现之时,中介也会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1-28 19:46:52

相关问题

  • 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的问题,情况十分复杂,并且潜藏着许多陷阱,所以在进行交易时,购房者一定要小心谨慎,**好多了解二手房交易陷阱的具体类型,以及应对方法之后,再去购买房产。一、二手房交易陷阱有哪些?1、个人现金收房一些不法中介先伪装成个人购房者,与业主谈好房价后,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全权委托公证。此时不法中介可以将房子转手高价出售,一旦无法快速将压在手里的房子变现,就会采用以业主名义出租或抵押等形式将房屋变成现金流,甚至有黑中介拿业主的房产证恶意行骗,然后卷款潜逃。2、买卖合同猫腻多有时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简单说明了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址等基本情况,待到过户完成之后,由于合同中既没有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的相应条款,也没有入住交验、费用明细的相应条款,于是**终演变成一场持久纠纷。3、代理合同陷阱在《委托销售代理协议》中,一般会对买卖双方的权责义务都会分别做出规定,但是对中介的行为约束甚少。但实际上,正规的中介合同会规定中介公司委托出售房屋的时限,或规定中介公司超时出售的违约责任,同时也会规定委托期内业主的义务,委托期内业主的违约责任等。4、无法办理产权过户许多人认为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拿到钥匙就等于得到房产,实际上,在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原业主,并且存在可能无法完成交易的可能性。许多不法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避而不谈,更有甚者,一些不法中介还将可能存在交易困难的房产出售,然后房产就无法过户,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交易陷阱?1、购房者在与售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2、购房者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3、购房者应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4、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以免被不法中介欺骗。5、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了解房屋的真实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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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常见的有:(一)交房时间  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二)房屋面积  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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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何况二手房交易本就容易引发很多问题,所以购买二手房一定要多加小心,不然就可能掉进陷阱里。想要做到完美避开购房陷阱,了解它便是**好的办法,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二手房交易陷阱有哪些?应该如何应对?1、 产权陷阱这是二手房交易陷阱中**常见的形式之一,一般来说,房屋的产权是可以由房屋所有人依法进行处理的,但是有一些房屋却是例外,比如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单位公房等。此外,如果房屋被政府机构依法查封,或者限制交易,又或者是已经被抵押,那么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2、 质量陷阱二手房的使用时间比较长,因此多少都会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售房者一般在售卖时都会先将房屋重新装修一遍,以便掩藏好房屋的缺陷,这时购房者就很容易掉入质量陷阱中。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仔细查验房屋的质量,当然也可以聘请专业人士帮助自己查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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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专家表示,相对新建商品房,一些二手房的“社会属性”隐蔽性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买卖“二手房”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市民购买二手房时必须防范潜在“陷阱”。1、产权状况不明。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若房屋设定有抵押,房地产交易中心也不会办理此种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上述两种情况常常会被购房者忽略,而房屋业主通常又不会主动提及。如此一来可能会给买方造成损失。2、房屋类型不明。现在二手房市场上的房屋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的使用权房。如果这类使用权房未取得产权证,根据有关规定是不能转让的。另外,若求购的是非居住用房,则该房屋的类型必须为商业用房,因为商业用房才可办理营业执照。若购买住宅房,购房人将无法从事预期的商业用途。3、合同签订人身份不明。房屋买卖合同应由购房人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如果购房人忽略验证合同签订人的产权人身份,以及该房屋是否还有其他产权人,则产权人或其他共有权人若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其委托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那么,购房人仅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非常有限的缔约过失责任,即由于合同未成立而给其造成的直接损失,且举证责任在于购房人。发生这种情形,对购房人非常不利。4、模糊的付款方式。很多买卖双方通常只关注房屋价款达成一致,对于具体的付款方式却未给予应有的重视,结果在其后履行过程中,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受损失的一方因为当初与对方未订有明确条款而只能自认倒霉。

  •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7.保修责任;8.乙方使用权限;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10.违约赔偿责任;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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