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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协议要公证吗?不经过公证有效吗?

148****2815 | 2019-02-25 18: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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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5803

    一、房屋赠与需要办理公证吗

    国家税务总局在7月3日发布的2015年第50号公告中规定,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 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 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该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采用公示公信主义,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权属的凭证,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上讲,房屋的所有权还没有发生法律上的实际转移,严格意义上讲,当事人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权利义务可以概括转移,即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承受,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成立后,房屋的买受人就享有该房产的当然债权,房屋的买受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将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他人,该转移就包括有偿转让和无偿赠与,因此,从合同法的角度讲,只有购房合同也是可以到哈尔滨公证处申请办理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讲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括赠与给他人。

    注意:从法律上讲,当事人是可以只凭借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哈尔滨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但是,当事人一定要到相关部门事先咨询一下,开发公司和房产管理部门能否依法给你更名,如果因为一些开发商或者是地方政策的原因不可以更名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办理公证,否则,权利能否得到**终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房屋赠与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一) 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二) 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三) 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合同法》第192条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所以陈主任特别提醒,办理赠与必须慎重。

    查看全文↓ 2019-02-25 18:42:48
  • 148****8015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2-25 18:42:40
  • 133****7608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要求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一是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二是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是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四是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除以上列举需办理公证外,其他房屋转让许可不必办理公证即可转让,但是房屋转让必须有书面协议,按规定持有关证件办理转让手续后,房屋产权才发生转移。
    因此,房产赠与必须公证。
    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由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公证处会要求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二)受赠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赠与合同文本;
    (四)被赠与房产所有权证明;
    (五)房产共有人同意赠与人将房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六)房产属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七)房产属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八)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规定,公证处予以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赠与的公证费是房产价值的百分之二。

    查看全文↓ 2019-02-25 18:42:35

相关问题

  • 一般来说,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双方签字捺手印就生效了。不过**好签协议有见证人。具体需不需要公证,那要看你当地房产管理所的要求了。去问问就知道。人家不要求,就不用公证,人家要求了,就需要去公证了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赠与协议不公正也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协议约定公证以后才生效,才需公证。房屋赠与协议在不公正情况下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全部4个回答>
  • 协议只要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费要根据具体标的情况而定。

    全部8个回答>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一)签约。即房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二)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房产赠与公证。(三)申请登记。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赠与房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办理赠与登记。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要说明赠与房产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确系无偿赠与。所接受的赠与无买卖关系和其他经济上的交换条件。(四)提供证件。房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在提交赠与申请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证件:1、拟赠房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产赠与协议(合同)书;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五)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对表中有关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六)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交验的证件,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七)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总之,对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人来说,房子赠予的整个过程会产生的费用总额都不会是一样的。首先来说房子的公证费,国家只对房子公证费制定了相应的收取比例,但是没有统一的规定,还有印花税和契税这本身都是和房子的市场价值有关的,这些费用都是需要受赠人自己支付的。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虽然对方签名和身份证有一字之差,但这是对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有见证人签字,该份协议是有效的。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