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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要注意什么?

153****9484 | 2019-02-25 18:58:28

已有4个回答

  • 132****0803

     (一)对于抵押人来说,要注意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性。应要求作为抵押标的房屋的所有人出示房屋产权证,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该房屋是否设有其他抵押权或其他物权。
      (二)要注意合同标的物——抵押房屋的合法性。要了解哪些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城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以下几种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三)如以共有的房屋抵押的,抵押人应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四)要注意对抵押房屋的价值要有准确的评估。应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按房屋评估价值确定担保的债权数额的范围;要注意订立房屋抵押合同的程序。程序一般为:调查核实、草拟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准备向房屋部门提供文件证明或其复印件、办理合同公证、申请合同登记、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等。
      (四)要注意抵押合同登记备案有些费用的约定,如果对费用未作约定的,则应由抵押人来做。(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果是对于自身债务借款进行担保,应当将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期限进行填写;如果是对于第三方债务担保,应当将针对此处房产所能担保的债务期限进行填写。

    查看全文↓ 2019-02-25 18:59:32
  • 143****0524

    在房屋抵押贷款中,借款人与银行需签订书面的《住房抵押借款合同》,该合同主要包括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两部分。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约定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明确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明确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明确约定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明确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明确约定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2-25 18:59:25
  • 132****2636

    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借款人与银行需签订书面的《住房抵押借款合同》,该合同主要包括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两部分。
      借款合同应包括:
      (1)贷款种类和用途。贷款的种类为住房抵押贷款,贷款只能用于购、建、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2)贷款的金额和利率。贷款金额**多只能为购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资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3)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年。还款方式一般有两种:月均还款法和累进还款法。月均还款法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累进还款法是指贷款期限内,逐年或每隔几年递增偿还额,但每年或某几年内各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需要变更和解除的必须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5)违约责任。对于贷款方来说,其违约行为主要指贷款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按时将款项交付借款方;对于借款方来说,其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就比较多,主要有以下行为: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息;②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文件;⑧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④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将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再抵押的;⑤借款人使用贷款从事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活动的;⑥在同一贷款人的两个以上(含两个)分支机构取得贷款的。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后,上海房地产律师需指出的是,房屋一经设定抵押权,原房屋业主仍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只是这种权利受到限制,所以仍然可以买卖、出租。实际上,抵押房屋的转让、出租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权利,该房仍然是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权人的任何权利都未受到侵犯。

    查看全文↓ 2019-02-25 18:59:06
  • 153****0755

    1、抵押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有权处分人。2、房产是否有权利限制(被查封冻结)情况3、签订合同后,需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的协议,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

    购买合同的第一条,注意项目建设依据这一项条款内容,需要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并且核验其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编号和经营范围是否有偏差等。第二条,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是否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一致。

    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误差比例,一般来说,误差比例是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退房后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

    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当事人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意见,不能草率行事。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也就是说,如果说房子在贷款购买之前就是出租的状况不用告知,但是,如果是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也就是银行。

    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如果是按揭,可以由开发商协助办贷款手续,不需要等房产证下来,签了合同就可以办。做消费抵押贷款不行因为房子在未办理权属过户时,准确的说,这套房子还在开发商的名下,只有开发商具备交房条件后,由开发商办理权属登记,业主凭购房合同以及权属证明书,开发商出具的权属转移申请表才能办理房产证,这个时候房子才到当事人名下,房地局的官方网站上才能查到信息。首先提醒决定交纳**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全,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也可以办理按揭贷款

    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2-25 18: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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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抵押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有权处分人。2、房产是否有权利限制(被查封冻结)情况3、签订合同后,需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的协议,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购买合同的第一条,注意项目建设依据这一项条款内容,需要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并且核验其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编号和经营范围是否有偏差等。第二条,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是否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一致。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误差比例,一般来说,误差比例是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退房后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当事人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意见,不能草率行事。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也就是说,如果说房子在贷款购买之前就是出租的状况不用告知,但是,如果是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也就是银行。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如果是按揭,可以由开发商协助办贷款手续,不需要等房产证下来,签了合同就可以办。做消费抵押贷款不行因为房子在未办理权属过户时,准确的说,这套房子还在开发商的名下,只有开发商具备交房条件后,由开发商办理权属登记,业主凭购房合同以及权属证明书,开发商出具的权属转移申请表才能办理房产证,这个时候房子才到当事人名下,房地局的官方网站上才能查到信息。首先提醒决定交纳**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全,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也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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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买房签合同时千万别装爽快,应注意以下问题: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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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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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事项一:合同主体不明晰房屋装修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你还应注意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装饰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房屋装修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注意事项二:监理概念模糊房屋装修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注意事项三: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注意事项四:权利义务不清房屋装修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注意事项五:增减项未加入合同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注意事项六:材料供应不做确认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签订房屋装修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装修公司无权擅自更换消费者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而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消费者应进行检验,一旦装修公司有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施工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重做、修理、更换、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注意事项七:工期延误没有规定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房屋装修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房屋装修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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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贷款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签订房屋贷款合同时,贷款利率和折扣是购房者**关心的问题。房屋贷款合同中的贷款利率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一般情况下,银行都会选择浮动利率,即银行的贷款利率会根据每年央行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举个例子,小A于2017年商业贷款买房。2017五年以上商贷基准利率是4.9%,但这并不意味着小A以后每年贷款利率都是4.9%。2018年小A要支付的商贷利率要看2017年底央行基准利率的调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贷款合同约定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利率,采用固定利率的,一般情况下各方会签订《固定利率补充协议》。二、贷款上浮(或下浮)的幅度在贷款期限内是否变动?在贷款利率方面,除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之外,一些银行会推出83、85、90、95等折扣优惠。不同的银行折扣优惠不同。这个折扣优惠就是贷款的浮动幅度。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很多银行已经取消了首套房9折优惠,执行95折利率。举个例子,小A商业贷款买房时,贷款利率有85折优惠,那么利率浮动就是-15%,那么小A当年的商贷利率就是4.9%X85%=4.165%。如果小A贷款30年,之后的每一年,一般情况下,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是不变的。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每个银行规定不同,有些银行保留了自己的调整权限,没在房贷合同上明确约定利率优惠期限。所有在签订房贷合同时一定要向银行咨询清楚。三、还款日期和罚息要看清楚除了选择合适自己的还款方式之外,在签订房屋贷款合同时,银行放贷员会就每月还贷时间跟购房者协商。在还款方式上,现在比较常用的是委托扣款,即购房人在申请房贷的银行办一个银行账户,购房者**晚需要在还款日的前一日将要还的房贷存到卡上,到期银行自动扣款。在还款日期方面,购房者一定要向银行咨询清楚,如果贷款人用来还贷的银行卡上余额不足,银行是否会提前几天发信息提醒。如果银行不发信息提醒,银行会从何时开始计算逾期罚息,这些都很重要。四、提前还款需要交违约金吗?在现实中,不少购房人存在提前还款的情况,所以在签订房屋贷款合同时,借款人一定要向银行咨询清楚,提前还款用不用支付违约金。如果需要支付违约金,借款人要向银行咨询清楚,支付违约金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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