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产税费 >详情

房产税滞纳金如何计算多不多啊?

134****5205 | 2019-03-01 00:19:39

已有5个回答

  • 156****5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是指所有的税种的滞纳金都是万分之五。“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你问题要看你们哪儿规定什么期限前缴纳08年的房产税了,只要把滞纳天数算出来直接乘1800再乘万分之五就行了。比如按我们这儿规定的5月31日前缴,现在过了8天了,滞纳金就是1800*8*万分之五=7.2。其实可能你的滞纳金不多但未按期申报缴税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例如2010年全年房租金18000元,现在要补缴需要多少滞纳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滞纳金的计算应是:滞纳金=应补税款×万分之五×滞纳天数,由于您未说明是从何时开始欠缴的房产税,我们无法帮您计算,您可以依照上述公式计算或咨询您的主管地税机关。
    房产税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房产税计税依据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11,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11,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 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查看全文↓ 2019-03-01 00:20:30
  • 148****7552

    不管什么税,从滞纳之日起(一般是产生应征数后第二个月的16号,遇节假日可能顺延至17 18号等等),每日按照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

    查看全文↓ 2019-03-01 00:20:22
  • 146****73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这是指所有的税种的滞纳金都是万分之五。“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你问题要看你们哪儿规定什么期限前缴纳08年的房产税了,只要把滞纳天数算出来直接乘1800再乘万分之五就行了。比如按我们这儿规定的5月31日前缴,现在过了8天了,滞纳金就是1800*8*万分之五=7.2。其实可能你的滞纳金不多但未按期申报缴税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查看全文↓ 2019-03-01 00:20:17
  • 153****3693

    自有房产应纳的房产税:
    房产原值×(1-扣除率)×1.2%
    扣除率在10%-30%之间,视当地的具体规定。
    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应纳房产税×滞纳天数×0.05%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房产税是所得税的一种。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税收滞纳金都是按万分之五征收的。所以房产税滞纳金如何计算也是同样的道理。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
    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

    查看全文↓ 2019-03-01 00:20:12
  • 143****4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滞纳金的计算应是:滞纳金=应补税款×万分之五×滞纳天数。

    查看全文↓ 2019-03-01 00:20:06

相关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全部4个回答>
  • 自有房产应纳的房产税:房产原值×(1-扣除率)×1.2%扣除率在10%-30%之间,视当地的具体规定。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应纳房产税×滞纳天数×0.05%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房产税是所得税的一种。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税收滞纳金都是按万分之五征收的。所以房产税滞纳金如何计算也是同样的道理。(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

    全部3个回答>
  • 房产税滞纳金的计算从房产税到期日起所有税种滞纳金根据滞纳天数加收万分之五进行收取。房产税通常都是根据年为周期进行征收的,属于分期缴纳的一种,而纳税的期限常常是由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政府规定,因此,税收的数额是不一样的。如果滞纳天数比较久,超出一定的滞纳时间范围,就要视情节是否严重处罚相应的罚款。综上所述,如果需要缴纳房产税尽量及时去缴纳,以免给自己造成财产的损失,通常情况下,房产如果用于生产经营,那么在经营当月起就应当缴纳房产税,如果用于出租,那么在出租的次月起应当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缴费途径有以下三种:1、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来进行申报个人住房房产税。2、可以到房屋所在区县的税务办税大厅来进行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可以到就近的银行来办理房产税的缴纳。

  • 房产税是所得税的一种。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税收滞纳金都是按万分之五征收的。所以房产税滞纳金如何计算也是同样的道理。

    全部3个回答>
  • 房产税滞纳金是按照应补税款×万分之五×滞纳天数的公式进行计算的,一直计算到结清为止。房产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和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两个期间,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没有缴纳房产税的话,就会以为是产生了欠款。除了会产生滞纳金之外,也会上征信。最新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如果房屋已经出租,以房屋的租金收入作为计税的依据,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征收对象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是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2、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如果出售或者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这部分的商品房是需要征收房产税的。3、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