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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可以提取吗?

149****1713 | 2019-03-10 07:59:47

已有3个回答

  • 136****5842

    如已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已签署按月冲还贷协议,须在放款后的60自然日内且距离上一次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提取**款;

    如不符合**提取条件,只能按月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划扣,不能再以现金方式进行提取。

    如不符合签署按月冲还贷协议条件,可以以偿还贷款本息方式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出当年贷款本息还款额。

    查看全文↓ 2019-03-10 08:00:12
  • 152****1688

    公积金贷款发放以后,原来账户内的余额可以提取。

    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为例,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及次数为: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查看全文↓ 2019-03-10 08:00:10
  • 144****4415

    公积金是可以取现的。

    公积金如何提取现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查看全文↓ 2019-03-10 08:00:02

相关问题

  • 我这里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是可以提取账户余额的,需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需要的资料如下,但你所在地方的政策跟我这里不一定一样,需要的资料也不一定相同,你要自己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一、所需资料(一)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2.房产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购房发票;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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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过一次贷款,还可以再次贷款(首次公积金贷款,下次还想公积金贷款,必须还清首次的贷款才能贷),不能第三次申请贷款。

    全部3个回答>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职工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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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是可以提取余额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通常是在贷款一年后才可以办理提取,所需的证件包括身份证,购房发票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等。由于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费用会存入在职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当中,归缴存者所有,当住房公积金有余额时,还可以进行提出,除了购买房屋之外,还有以下多种情况满足提取条件:①当退休离休时,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②若是租房居住,而且房租超过了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房租。③如果是本人或者是直系亲属出现生病住院的情况,那么可以提取来支付医疗保险报销后的费用。④如果丧失了完全劳动能力,同时还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这时候注销公积金账户可以将余额一次性提出。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个人住房公积金应缴部分继续在工资里扣缴,既要还按揭款,还要扣缴公积金。而且,还需要从工资里来还。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每月自己用现金存在还贷银行卡上进行还贷;另一种是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划转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还贷。选择第一种方式还贷,很容易理解,就是按月将钱存到还贷的银行卡上就行了;若选择第二种方式还贷,即用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按月偿还贷款,那就需要您在办理完贷款手续后,提出申请,填写“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并提交,就可实现用个人公积金余额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了。  提醒客户的是办贷款手续和办公积金余额还贷手续是不同的两个手续。有些客户误认为办完贷款手续就等于办完了公积金余额还贷手续,不用自己提出申请,就能自动用公积金还贷了,这是不对的,会耽误您及时还款,产生不良还款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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