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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能补交吗?哪些情况可以补交公积金?

152****7090 | 2019-03-10 14:08:47

已有3个回答

  • 138****1649

    公积金能补交,具体如下:

    补缴条件: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补缴手续: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补缴办理:

    1、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查看全文↓ 2019-03-10 14:10:34
  • 151****5433

    住房公积金补交条件为:
    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
    2.补缴职工在单位名下。
    那么,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①缴存单位为新录用的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时间明显滞后于事实上劳动关系形成时间的,这期间未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为职工进行补缴;
    ②因未及时进行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提高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差额部分进行补缴。( 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每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的差额补缴须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③单位调入未及时确认,应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具体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补交还需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可以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网站查看住房公积金补交相关办事指南以及政策。

    除此之外,有很多人在买房时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因为个人公积金交款期限还达不到期限,那么这时应该怎么办呢?还能不能补缴公积金呢?这个情况可以让单位协助你补缴之前的公积金,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到当地公积金核心咨询补交公积金的事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把这份说明书拿回所在的单位,现到公积金核心办理。
    2.与所在的单位商量让单位给你补交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愿意的,因为需要单位写一份补交证明,而补交证明是按公积金核心的固定格式,里面感觉是强调了是公司的责任。
    3.证明写好后,盖印,把证明交回到公积金核心,等待审核。
    4.让公司给你的公积金帐号补交费用,这笔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都是由你本人承担。
    5.有一种特别麻烦的情况是,如果你之前一直没有买公积金,而你到了新公司要新公司补交,这就要看新公司是否愿意了,因为补交只能是补交之前的部分,所以公司可能还要证明你的入职日期,这一点就需要你自己与公司协商好。

    查看全文↓ 2019-03-10 14:10:29
  • 153****9741

    (一)送缴方式办理:

    1、单位经办人到归集窗口办理汇缴登记,工作人员受理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及一式三联的支票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交单位经办人。

    2、单位经办人持支票或现金及支票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窗口办理缴存手续。

    3、受委托银行收讫支票或现金后,将一联盖章后的支票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退给单位经办人。

    4、单位经办人持银行盖章的支票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及《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到出纳窗口,出纳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专用章,退单位留存。

    (二)签订银行小额代扣方式办理:

    1、单位经办人到归集窗口领取一式三份已加盖管理中心章的《青岛市以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协议书》。

    2、单位经办人将加盖管理中心章、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以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协议书》送本单位开户银行。

    3、单位开户银行在《青岛市以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协议书》上加盖业务章后,留存其中一份,第二份由单位留存、第三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管理中心。

    4、管理中心根据单位经办人送回的《青岛市以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协议书》办理协议登记。

    5、管理中心依据协议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扣划资金、登记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查看全文↓ 2019-03-10 14:10:21

相关问题

  • 这种情况还可以补缴,需要单位来补缴,需要职工准备相应的补缴材料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的经办人去办理补缴手续。补缴步骤:1.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2.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资料和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让其到银行窗口存款。3.去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4.办理补缴,到管理部门办理补缴手续,一定要列明补缴原因,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把转账支票上的钱划走后表明补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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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补交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少缴补缴是指单位为部分职工补缴以往月份少缴的住房公积金。那么公积金补交的条件是什么呢?补交的方法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来一起看看吧!住房公积金补交条件为: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2.补缴职工在单位名下。那么,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①缴存单位为新录用的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时间明显滞后于事实上劳动关系形成时间的,这期间未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为职工进行补缴;②因未及时进行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提高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差额部分进行补缴。( 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每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的差额补缴须依据相关文件执行)③单位调入未及时确认,应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具体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补交还需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可以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住房公积金补交相关办事指南以及政策。除此之外,有很多人在买房时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因为个人公积金交款期限还达不到期限,那么这时应该怎么办呢?还能不能补缴公积金呢?这个情况可以让单位协助你补缴之前的公积金,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补交公积金的事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把这份说明书拿回所在的单位,现到公积金中心办理。2.与所在的单位商量让单位给你补交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愿意的,因为需要单位写一份补交证明,而补交证明是按公积金中心的固定格式,里面感觉是强调了是公司的责任。3.证明写好后,盖印,把证明交回到公积金中心,等待审核。4.让公司给你的公积金帐号补交费用,这笔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都是由你本人承担。5.有一种特别麻烦的情况是,如果你之前一直没有买公积金,而你到了新公司要新公司补交,这就要看新公司是否愿意了,因为补交只能是补交之前的部分,所以公司可能还要证明你的入职日期,这一点就需要你自己与公司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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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补交条件为: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2.补缴职工在单位名下。那么,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①缴存单位为新录用的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时间明显滞后于事实上劳动关系形成时间的,这期间未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为职工进行补缴;②因未及时进行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提高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差额部分进行补缴。( 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每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的差额补缴须依据相关文件执行)③单位调入未及时确认,应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具体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补交还需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可以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住房公积金补交相关办事指南以及政策。除此之外,有很多人在买房时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因为个人公积金交款期限还达不到期限,那么这时应该怎么办呢?还能不能补缴公积金呢?这个情况可以让单位协助你补缴之前的公积金,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补交公积金的事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把这份说明书拿回所在的单位,现到公积金中心办理。2.与所在的单位商量让单位给你补交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愿意的,因为需要单位写一份补交证明,而补交证明是按公积金中心的固定格式,里面感觉是强调了是公司的责任。3.证明写好后,盖印,把证明交回到公积金中心,等待审核。4.让公司给你的公积金帐号补交费用,这笔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都是由你本人承担。5.有一种特别麻烦的情况是,如果你之前一直没有买公积金,而你到了新公司要新公司补交,这就要看新公司是否愿意了,因为补交只能是补交之前的部分,所以公司可能还要证明你的入职日期,这一点就需要你自己与公司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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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续缴满6个月就能申请办理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4、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6、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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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补缴时,当月办理手续,当月现金/支票付讫或当月依合同规定时限银行委托收款。一、缴费时借:管理费用-公积金(公司承担额,视费用归属部门分类,管理人员属之) 经营费用-公积金(公司承担额,视费用归属部门分类,经营或销售人员属之)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额)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二、个人工资代扣个人承担额借:应付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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