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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以全额提取吗?怎么提取呢?

157****8182 | 2019-03-13 00: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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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4734

    积金的提取具体条件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程序如下:(1)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不清楚的话,可以问相关的工作人员

    查看全文↓ 2019-03-13 00:31:30
  • 154****8541

    一、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公积金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二、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公积金部分提取: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4、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5、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

    查看全文↓ 2019-03-13 00:31:08
  • 136****7183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九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三章 提取证明材料及提取额度
    第十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外,还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
    第十一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查看全文↓ 2019-03-13 00:31:03

相关问题

  • 退休和销户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其它情况只能按要求取整提取。

    全部3个回答>
  • 公积金是可以全额提取的,但是想要全额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职工。4,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所以说,有公积金的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可以将公积金取出用来支付房款,或者是进行贷款。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持下列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房合同2.交款凭据3.身份证复印件4.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职工在买房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够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一般情况下申请条件符合、个人情况填写正确,并且身份也属实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准许申请人的提取要求。

  • 公积金是可以全额提取的,比如说,已经是离退休的人员或者是丧失了劳动能力与单位也终止了劳动关系,打算出国定居的人员,在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后需要销户。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账户人已经死亡,继承人在取出账户当中的余额之后,也需要进行销户。其他的目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提取的时候需要符合以下的条件:1、还商业贷款每年可提取1次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款,不能超过上年度的还贷金额。2、还自住房贷款每年可提取1次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内需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3、支付房租每年可提取1次每年提取1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4、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只能一次性提取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当月之前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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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想要把公积金全部取出来的话,是要等到退休年龄之后才可以的,在你退休之后可以取出来的钱包括本息。2、但是,假如你还没有等到退休,想要中途把公积金取出来的话,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购房或者是建户的时候。3、假如你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在职期间你自已交的公积金是可以申请提取出来的,但是这也就意味着单位交的就归公了。不过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单位,并且新单位可以为你继续缴纳公积金的话,是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也就是把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单位,这个时候是全额转移的。假如你想要办理公积金支取的话,可以在当地的公积金正规网站上预约一下,得到一个排号,如此你就可以按照上面所给出的时间去提取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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