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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151****4175 | 2019-03-15 09:35:57

已有5个回答

  • 136****6021

    第一:国家规定
    单位上缴住房公积金有季度缴和半年交的,如果你是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地方财政状况较紧,也可能是一年一缴。单位不缴到你退休的月份,你就不能将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清零。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较大,你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去提取其中的80--90%,剩余部分待单位缴清后再去支取。
    第二:提取公积金
    退休之后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了。这是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列出的一项,可以提取公积金情形之一。退休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要办理销户手续。
    第三:自己提取
    如果用人单位相关财务人员不方便的话,可以出具证明,退休人员自己去提。现在全国政府部门都在落实只跑一趟的政策,有些地方申请甚至可以在网上办理呢,可以办理相应手续,一般需要用人单位出具提取证明,退休人员提供相应的退休证就可以了。
    第四:单位办理
    单位财会人员,得到你的退休文件,就要去封存你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封存超过时间,你单位需要先不足封存时间内的住房公积金,然后再扣除,需要转账,一般情况下,扣除部分不会等于补缴部分

    查看全文↓ 2019-03-15 09:37:09
  • 156****2955

    如果企业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或者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除非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没有办理则应该认为是违反了双方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据此提起的争议应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补缴。

    查看全文↓ 2019-03-15 09:36:59
  • 156****01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没有叙述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3-15 09:36:44
  • 152****5533

    议自己继续缴纳,之后买房,都是很好的,可以公积金贷款,或者直接取出来付**。如果没有换城市,公积金除非买房,不然是提取不了的,如果换了城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拓展资料: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查看全文↓ 2019-03-15 09:36:34
  • 144****5279

    单位如果没有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让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限期缴纳,仍不缴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3-15 09:36:25

相关问题

  • 去住房公积金投诉。1、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反国务院条例的。2、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录用的职工在参加工作第二月就应当缴纳住房公积金。3、不管是正式的还是合同的,您的正当权益应当维护。您可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可向工会组织提出意见。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5、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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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工作单位,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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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1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2辞职的提取 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3部分地区对辞职的提取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有2年为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之所以部分地区做此类要求是因为: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互助的个人储金,还具备互助性,有些地区存贷比高,资金运用率处在高位,盘子贷款负荷较大,人员流动性强,所以有这类的要求,限定您的资金必需停留在管理中心一定时间。4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手续也是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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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你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帐户里的钱还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以后就业了可以用原来的账户继续缴纳。  你凭公积金存折和本人的身份证以及中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厂)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提取,就会转到你现在的新单位(新单位证明),不同省没有关系,中心会负责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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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有所不同。  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点要特别注意。  职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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